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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一方婚前債務婚后用共同財產償還(婚前負債會連累配偶嗎)
2024-02-02 08:17:05 閱讀數:231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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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2.網貸逾期會查封配偶名下財產嗎
2023-12-28 17:00:10 閱讀數:979《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第六條對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逾期被申請執(zhí)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丈夫網貸欠幾十萬逾期,夫妻名下唯一住房會被強制執(zhí)行嗎會的,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后,如果找不到被執(zhí)行人,法院可以向被執(zhí)行人送達執(zhí)行通知書,如被執(zhí)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執(zhí)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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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3.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婚前房產加配偶名字新規(guī) ...
2023-12-22 15:26:44 閱讀數:3652.婚后再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于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婚前買房加女方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買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愿贈與行為,房產為雙方共同擁有,二、婚前房產賣了再買房子算不算共有婚前房產賣了再買房子不一定算共有,具體分兩種情況:1.婚后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于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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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4.婚前財產死亡后配偶能繼承嗎
2023-10-09 11:28:39 閱讀數:364 -
婚姻
5.婚前財產可以立遺囑不給配偶嗎
2023-10-09 10:53:39 閱讀數:473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遺囑沒有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則不能享有繼承權,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遺囑沒有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則不能享有繼承權,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遺囑沒有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則不能享有繼承權,2、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遺囑沒有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則不能享有繼承權,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遺囑沒有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則不能享有繼承權,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遺囑沒有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則不能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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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6.婚前財產婚后賣房配偶要簽字嗎
2023-10-08 12:53:58 閱讀數:14婚前的房子婚后賣掉需要雙方簽字嗎1、法律主觀:婚前買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出賣該房屋時需要夫妻雙方一致同意簽字,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屬于該放的個人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以單獨處分該房屋,不需要另一方簽字,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屬于該放的個人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以單獨處分該房屋,不需要另一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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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7.妻子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判決(妻子提出離婚法院怎么判決)
2024-02-01 09:25:14 閱讀數:366離婚時,參與分割的財產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離婚后經常會出現財產分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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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8.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管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管轄法院)
2024-01-31 12:44:30 閱讀數:663國家賠償案件的管轄法院法律主觀: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及時、準確審查受理國家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現就人民法院國家賠償案件立案工作規(guī)定如下:第一條本規(guī)定所稱國家賠償案件,是指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下列案件:(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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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9.房產查封后離婚怎么分割財產(房子查封了三年到了自動解封)
2024-01-31 10:29:25 閱讀數:143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四條規(guī)定,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子,離婚怎么分配法律分析:如果被查封的房產是共同財產,償還完債權人的債務后,剩余部分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均分,所有當事人需要就財產問題重新進行起訴或者申請法院裁定雙方的離婚協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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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0.婚前的債務婚后要共同承擔嗎(婚前的債務婚后配偶要承擔嗎)
2024-01-31 09:44:21 閱讀數:61一、婚前債務結婚后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一般情況來說,婚前一方債務結婚后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在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人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這一特殊情況除外,夫妻一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應當屬于婚前個人債務,除非是因為結婚而負債,比如購買的房屋在婚后有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等,(2)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上述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不得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除非有證據證明該債務用于債務人夫妻雙方婚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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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1.離婚了婚前財產怎么分(離婚了婚前財產怎么分配)
2024-01-29 12:44:43 閱讀數:356夫妻離婚前如何分配財產法律主觀:一、夫妻離婚婚前財產如何分配(一)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轉化為共同財產,如果婚姻雙方對婚前的財產沒有約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轉化為共同財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 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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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2.夫妻離婚保險會被分割嗎(夫妻離婚婚前財產會被分割嗎)
2024-01-29 10:47:38 閱讀數:690由于受益人通常是保險購買者自己或其親屬,因此這部分財產不需要在離婚時進行分割,離婚保險算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保險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需看實際情況:1.若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后,該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是可以進行分割的,若購買保險的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是妻子用自己私人的錢為自己購買的保險,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不能分割,這種保險的受益人通常是保險人本人,所以也不需要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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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3.再婚夫妻婚前財產怎么分配和繼承(再婚夫妻婚前財產怎么分 ...
2024-01-29 10:05:37 閱讀數:742無遺囑的發(fā)生 法定繼承 ,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繼承屬于死者所有個人財產,三方權益均等,再婚夫妻財產怎么分配和繼承法律分析:再婚財產分割分為:再婚個人財產分割,再婚共同財產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剩下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按法定繼承,其配偶(現任)、子女(包括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2、再婚期間雙方一起獲得的財產,是二婚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雙方可以進行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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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4.故意轉移財產法院怎么處理(法院沒有判決前轉移財產屬于故 ...
2024-01-26 11:32:04 閱讀數:511一、被執(zhí)行人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處理(一)第三人與被執(zhí)行人有隸屬關系且無償接收被執(zhí)行人財產,導致被執(zhí)行人無能力履行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追加或執(zhí)行,”可見,第三人如系被執(zhí)行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其無償接收債務人之財產導致債務人無能力履行債務時,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追加或執(zhí)行,否則不能直接追加或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第81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zhí)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zhí)行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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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5.訴前保全申請人,在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訴前保全申請人 ...
2024-01-21 10:01:36 閱讀數:20二、財產保全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狀況,不申請保全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的,可以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5日內不申請執(zhí)行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