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候審嗎?如何爭取取保?
故意傷害致輕傷一級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條件
法律主觀:
故意傷害輕傷 一級已經(jīng) 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果已與被害人達成諒解并取保候審不能否免于起訴。這些只能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能免予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條件 :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 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可以取保候審 。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fā)現(xiàn)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后發(fā)現(xiàn)的,則應 變更強制措施 ,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犯故意傷害罪該如何取保
法律主觀:
犯故意傷害罪,辦理取保候審的方式為:由本人或者家屬,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適用取保候審后,辦案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但兩者不能同時適用。之后填寫《取保候審決定書》,向被取保候審人交代注意事項,告知法律責任。最后,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給派出所執(zhí)行。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可以。
故意傷害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2、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
3、可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故意傷害罪能取保嗎
法律主觀:
一、故意傷害罪可以取保嗎故意傷害如果是致人輕傷,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zhí)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二、故意傷害罪的取保條件(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三、故意傷害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看具體情況定。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后判決才知道。不過,依據(jù)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zhí)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在哪個階段做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故意傷害案件的,是可能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有的朋友就會疑惑,如果是故意傷害罪,在哪個階段做取保候審呢?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nèi)容。
一、取保候審的法律規(guī)定
取保候審作為最輕微的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不予羈押(關押),而是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出具保證書,保證不逃避、妨害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強制方法。
二、申請取保候審的有利時間點
1、刑事拘留階段(刑事拘留一般期限為14天;流竄作案、結伙作案的為37天)。
此時,因犯罪尚在初查階段,偵查辦案機關在刑事拘留階段將搜集對犯罪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全部證據(jù),以便確定是否有證據(jù)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而需要逮捕。如果不需要逮捕,則可以取保候審。
因此,刑事拘留階段是申請取保候審的第一有利時間。
2、逮捕后的偵查羈押階段(一般偵查羈押期限2個月+案情復雜經(jīng)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1個月+“四類”案件經(jīng)省級檢察院批準延長2個月+"四類"案件可能判處10年以上經(jīng)省級檢察院批準再延長2個月,最長7個月期限)。
逮捕即意味著“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而且“逮捕必須經(jīng)過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
因此,逮捕后申請取保候審的難度加大。
但不排除辦案機關“匆忙”逮捕情形,逮捕后因相關證據(jù)的收集,辦案機關反而認為可以取保候審,此時當事人及其家屬應當抓住有利機會爭取取保候審。
3、逮捕后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1個月半)。
由于經(jīng)過偵查,犯罪事實基本查清、證據(jù)基本固定,原來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案件,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有可能具備了取保候審條件。
因此,審查起訴階段是申請取保候審又一有利時間。
4、逮捕后案件起訴到法院的審判階段(普通程序1個月時間,至遲1個月半時間;“四類”案件經(jīng)省高院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即2個月半時間)。
由于案件即將開庭審理,法院為防止開庭審判時刑事被告人傳喚不到庭,審判階段向法院申請取保候審難度更大。
三、取保候審適合哪類人
取保候審只能適用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于沒有涉嫌犯罪的人,如僅僅是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人,不得適用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適用于刑事訴訟各個階段,包括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
取保候審適用于尚未被羈押(刑事拘留、逮捕)和已經(jīng)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多適用于刑事拘留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四、九種人可以被取保候審
具體包括:輕罪犯;沒有社會危險性的重罪犯;嚴重疾病;孕期哺乳期;證據(jù)不符合逮捕條件;法定期限不符合繼續(xù)逮捕;不批捕的取保候審;不起訴的取保候審;可能出境的取保候審等。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2種情形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輕罪犯);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沒有社會危險性的重罪犯)。
故意傷害罪怎么保釋
故意傷害罪保釋,關鍵要看是否符合保釋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四種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保釋。例如: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保釋不會危害社會;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釋不會危害社會;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還沒辦結,需要保釋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故意傷害罪能不能取保候審?
1、造成他人輕傷以下的,情節(jié)顯著輕微,無需 承擔刑事責任 ,但造成他人損害的,要 承擔侵權責任 ,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梢耘c被害人協(xié)商解決。 2、造成他人輕傷的,且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依法可以 辦理取保候審 。 3、造成他人輕傷的,且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應該保證采取取保候審不會發(fā)生社會危險,才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4、造成他人重傷的,依法不能辦理取保候審。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 犯罪嫌疑人 ,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不得取保候審 。打人致人重傷屬于暴力犯罪,是不能辦理取保候審的。
故意傷害罪累犯可以取保候審嗎?
可以的。故意傷害罪累犯在遇到被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時,取保候審的情況比單次犯罪的被告更為困難。因為累犯被視為有再次犯罪的危險性,因此在審判前獲得保釋或者取保候審的難度會增大。不過,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累犯也有可能獲得取保候審的機會。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被告人因犯罪被取保候審應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沒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危險;
2、對于被告人來說,逮捕顯然不必要;
3、擔保人可以確保被告人到達出庭的時間和地點。
因此,如果累犯在取保候審時能夠證明自己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危險,同時能夠找到擔保人并提供足夠的擔保,那么就有可能獲得取保候審的機會。
故意傷害累犯能取保候審嗎
法律主觀:
當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不是法律所規(guī)定的嚴重暴力犯罪,因此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犯罪分子在不是累犯、不是犯罪集團的主犯、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不致有礙偵查的情況下,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的罪犯是可以取保候審的。而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是一種社會危害性極大的犯罪行為,可能給被害人帶來嚴重的人身傷害,因此是法律所規(guī)定的嚴重暴力犯罪,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取保候審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zhí)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怎樣認定故意傷害罪,涉嫌故意傷害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要想取保候審,必須符合取保候審條件才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因此,若是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滿足上述條件之一,那么就是符合取保候審,有機會被取保。故意傷害罪認定標準:
1、行為主體。
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死亡,情節(jié)惡劣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
2、行為對象。
他人的身體,自身自殘不成立本罪,但是戰(zhàn)時自傷構成戰(zhàn)時自傷罪。
3、傷害行為。
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wèi)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zhàn)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guī)定,以戰(zhàn)時自傷罪論處。
4、傷害結果。
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
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qū)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為準。
故意傷害罪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為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另外,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傷害行為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使用何種手段,傷害他人身體的,均屬傷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