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保全申請人,在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訴前保全申請人在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
訴前財產保全多長時間自動解除
法律主觀:
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會碰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不僅會給我們帶來財產的損失,還會帶來身體的損害。當遇到交通事故時,在解決完所有的程序,只剩下了訴訟的程序。一、交通事故訴前財產保全多久能解除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未起訴的;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根據(jù)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二、財產保全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全申請。對情況緊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當事人不服訴訟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申請訴訟保全的當事人一般采用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書。但特殊情況如書寫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口頭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附卷,并由申請人簽名、蓋章。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提取、扣留等,當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種措施必須在申請書中說明,須肯定、具體,不能含糊其詞。否則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訴前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起訴以前,訴訟程序尚未開始;訴訟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訴訟程序開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執(zhí)行前,執(zhí)行開始后不能申請訴訟保全。執(zhí)行前保全時間是在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zhí)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狀況,不申請保全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的,可以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5日內不申請執(zhí)行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三、交通事故按后果分類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的數(shù)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數(shù)和死亡人數(shù)同比分別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礦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別下降35.0%和34.2%。按原因分類主觀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本身內在的原因,即主觀故意或過失,主要包括:違反規(guī)定、疏忽大意、操作技術等方面的錯誤行為??陀^原因。指由于車輛、道路、環(huán)境條件(包括氣候、水文、環(huán)境等)不利因素而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按交通工具分類機動車事故。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fā)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事故。指畜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行人事故。指事故當事方中行人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訴前財產保全是一種強制手段,是為了保障受害人的權益的一項措施。它包括了凍結等手段。若您有其他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出。
申請財產保全后不起訴會怎么樣
法律主觀:
在實踐中,難免會有糾紛一般情況最好是采取私下協(xié)商處理方式,但是一旦協(xié)商不一致會選擇訴訟方式。如果有涉及財產方面,為了避免在生效判決之前執(zhí)行的財產會有損失會采取財產保全。一、訴前財產保全不起訴的后果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決,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二、訴前財產保全要注意的事項第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這里的情況緊急通常表現(xiàn)為相關財產可能被轉移、轉讓、隱匿等,從而影響到債權的實現(xiàn);第二,訴前保全是在起訴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第三,對訴前保全有管轄權的法院有三個方向的選擇,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對此債權人需要注意;第四,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應當提供擔保;第五,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大家一定要注意,這里用的是必須。第六,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第七,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保全財產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第八,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第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三、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fā)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情況下法院應當立即裁定進行保全,絕大多數(shù)的法院和法官都是這樣做的。但在5日內保全也團州是合法的時間。訴前財產保全最長期限是30天。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zhí)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zhí)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虛或族問題的規(guī)定》 第四條 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差弊供擔保后五日內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開始執(zhí)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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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30天不起訴的后果
法律主觀: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本條是關于訴前保全申請人逾期不起訴,應當解除財產保全的規(guī)定。 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后,申請人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撤銷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以免被申請人因保全時間過長而擴大經濟上的損失。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后,申請人在三十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訴前保全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一是促使債務人及時履行債務;二是防止今后判決難以執(zhí)行。如果在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被申請人仍不還債,而申請人超過法定期間也不起訴,人民法院的財產保全措施就失去了意義,因此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應當提示的是,人民法院裁定準予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應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這一期間比國內案件應當在十五日內起訴的期間要長,規(guī)定三十日的期間體現(xiàn)了涉外民事訴訟的特點。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訴訟、實施保全措施錯誤、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完畢等,訴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還包括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的情形。法律并未規(guī)定“30日內依法提起訴訟”是解除訴前保全的事由,亦未明確規(guī)定30日內依法提起訴訟后訴前保全的效力問題。對于訴前保全起訴后的效力問題,可從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解讀出訴前保全裁定的效力延長至起訴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關于期間、送達、財產保全、開庭審理、調解、中止訴訟、終結訴訟、簡易程序、執(zhí)行等,以及人民檢察院對行政案件受理、審理、裁判、執(zhí)行的監(jiān)督,本法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訴前保全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嗎
一、訴前保全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嗎
訴前保全不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執(zhí)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并且需要給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費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提供財產線索與執(zhí)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zhí)行。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訴訟特點
1、訴前財產保全具有快速、及時、簡便特點。民訴法規(guī)定對準予訴前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zhí)行。這一措施的快速實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關系人因糾紛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2、訴前財產保全在適用效力上同訴訟保全一樣具有國家強制性。任何義務主體對人民法院制作的針對其財產的訴前保全裁定,都負有必須履行的責任,否則應受法律制裁。
3、訴前財產保全效力具有可變性和延續(xù)性。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被裁準后,就起訴或不起訴有選擇的權利。申請人若在裁定送達后三十日內未起訴,人民法院將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終止;訴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終止;還可因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完畢、原申請人在訴訟中撤訴獲準、實施訴前保全錯誤、申請人死亡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等原因而終止。如果申請人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繼續(xù)有效。
如果某公民確定自己的權益是因為企業(yè)實施侵權行為而受到損害,且發(fā)現(xiàn)企業(yè)正在實施轉移財產等會使得自己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的情形,可以在向法院起訴之前,提出財產保全的去請求。
訴前保全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呢?
1、訴前財產保全,如果在保全后的三十天之內沒有起訴,法院會主動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xié)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二)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
(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
對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xié)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院依法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后,可以由法院進行解封的情形有哪些
1、保全申請人撤回申請的;
2、財產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擔保財產且有利于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變更保全標的物為被保全人提供的擔保財產,對原查封的財產予以解封;
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沒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4、經法院審查,屬于保全標的錯誤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銷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
5、申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的,法院應該解封;
6、具有法院認為應當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
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主觀:
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后,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且如果不符合保全的規(guī)定,是需要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以免損害他人的財產權。一、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訴訟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況的,應當解除保全措施: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比如,被申請人已主動將申請人請求的標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請人自行履行了義務;再如,申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放棄請求權。2.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認為此擔??梢詽M足申請人一方的權利請求,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訴前保全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后,申請人應抓緊時機與被申請人解決民事糾紛,不能解決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撤銷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以免被申請人因保全時間過長而擴大經濟損失。二、財產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擔保而解除?財產保全制度和訴訟禁令制度適用的條件和范圍是不同的。財產保全制度適用于普通民事訴訟程序中,保全申請可以在訴訟前和訴訟中提出,保全的范圍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關財產。財產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進行,數(shù)額限于原告起訴的金額。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國還僅適用于侵犯專利權和商標權的案件中,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為了滿足trips協(xié)議的要求而制定的。訴訟禁令也可以在訴前或訴中提出,但其主要請求是被告或有關方停止侵權行為、禁止相關侵權物品的流通。在實踐中,法院對禁令的使用比較嚴格,一般來說申請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擔保。三、訴訟財產保全的條件是什么?財產保全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財產保全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另一種是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前,根據(jù)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采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2、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zhí)行,人民法院應當事人申請或者主動依職權,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采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基于國家賠償?shù)膲毫?,一般不會主動地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guī)定,當事人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有一個條件,即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人民法院受理財產保全案件,一般要審查下列條件:第一,須當事人提出申請?!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可以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第二,申請人須提供擔保?!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三,財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避免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第四,保全財產的范圍,僅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guī)定: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 訴訟 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 》的解釋第七十七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當事人對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的,本院將解除保全。
法律主觀: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