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協(xié)議被辭退怎么賠償)
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盡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xù)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y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目前存在部分企業(yè)濫用的情形,比如試用期滿才簽、試用期很長、工資很低、試用期不參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確,可以有也可以沒有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內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企業(yè)不能以試用期為由不簽訂勞動合同,且試用期內也必須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試用期的工資也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的長短也有講究。勞動合同期限個月以上不滿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個月;年以上不滿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個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時,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不能隨意調整崗位工作地點、合同內容。雙方應約定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至于單位可隨時調整員工崗位、地點,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則是典型的“霸王條款”。一旦單位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地點的,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如確因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而雙方又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則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企業(yè)應支付經濟補償。
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備條款合同內容:雙方應確定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很多企業(yè)嚴重超時加班,有的還規(guī)定:單位可以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要求員工加班,員工不得拒絕。
5、患病非因工負傷有相應待遇。企業(yè)應依法為職工參加社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在醫(yī)療期內應有病假工資常見花招:一些用人單位常以參加社保職工也要交錢、有員工不愿參保為由,不為員工參保。還有些單位規(guī)定,員工患病停工治療的沒有工資。用人單位應依法參保并將為勞動者辦理參加社保手續(xù)和扣繳社保費的情況如實告知職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嚴厲打擊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并就此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guī)定。如:可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等。至于簽合同被辭退了怎么賠償,上文也給出了相應的解答。此時就算是單位合法辭退勞動者,但由于沒有按照規(guī)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因此也是需要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
頂崗實習沒簽合同試用期期三個月被辭退?
三個月試用期被辭退需要賠償,但如果是因為勞動者做出不合法的事情而被辭退,那么用人單位就可以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
【法律分析】
辭退一般是用人單位才會實施的行為,而對于這種行為如果是屬于無故的辭退那么一般就會承擔法律的后果,給予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所以,用人單位在辭退員工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這樣才不會有任何的責任。員工辭退處理不當會直接激化被辭退人員與企業(yè)的矛盾,被辭退人同會在在公司和業(yè)內傳播對原公司的不滿,影響企業(yè)的美譽度。數(shù)據統(tǒng)計顯示,強烈的不滿至少會傳達給25個人,而間接傳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辭退人員從事宣傳、營銷等與媒體保持密切關系的工作,不良傳播會進一步擴大。不良口碑傳播會影響企業(yè)招聘新人、影響內部團結。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會直接導致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競爭公司或者促使他創(chuàng)辦類似公司,無形中為自己增加了一個“鐵桿對手”。辭退不當另一個重要的負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內部影響。辭退不當會讓在職員工感到不安全,擔心自己是否也會落到像被辭退者那樣的下場。其他員工很容易把別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進而推測管理者的處事方法和能力,對管理者和公司產生不信任感受,影響公司的凝聚力。許多管理者在辭退普通員工時比較隨意,其實殺雞往往猴會看,因此辭退普通員工也不能絲毫馬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沒簽協(xié)議可以辭退人嗎怎么賠償
試用期未簽合同辭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待遇,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待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管理部門申請仲裁裁決處理。
一、試用期未簽合同辭退怎么賠償?
未簽訂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待遇,另外對于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試用期期間,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解除與用工單位的勞動關系,而無需任何理由。
用人單位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的規(guī)定,解除與試用者之間的勞動關系。但前提是,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具備錄用條件。否則解聘決定無效。
二、《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中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有明確規(guī)定,在勞動者入職后的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的,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fā)生,具體情況可以起訴判決處理。
試用期沒有簽合同辭退有賠償嗎
試用期沒有簽合同被辭退是否有補償,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無理由的辭退,那么需要給與員工補償;
2、如果員工不適合崗位要求,那么可以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解除;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4、經濟性裁員。
綜上所述,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事實,由用人單位提供證據證明。不能證明的,則視為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協(xié)議被辭退
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協(xié)議被辭退是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必須做出相應賠償。
賠償標準計算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要注意以下事項:
1、員工有無嚴重過錯行為導致公司利益嚴重受損。
2、辭退無過錯的員工應提前通知并支付補償。
3、因公司原因如破產或經濟性裁員等辭退員工應當符合法定程序。
4、注意辭退員工有無法定的不得辭退的情形,如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等。
綜上所述,辭退員工要依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合法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沒簽勞動合同,試用期結束被辭退,怎么辦?
如果您在試用期結束時被辭退,而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您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步驟:
1. 了解法律規(guī)定:根據中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雇主應當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在入職后一個月內辦理社會保險等手續(xù)。如果雇主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與您簽訂勞動合同,這可能違反了勞動法。
2. 尋求解決途徑:您可以與公司溝通,了解其解雇您的原因,并盡量協(xié)商解決。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您可以咨詢勞動仲裁機構或就業(yè)爭議調解機構,尋求幫助和解決辦法。
3. 收集證據:在處理勞動糾紛時,重要的是收集相關證據,例如工作記錄、薪資支付記錄、通訊記錄等,以支持您的主張和維護自己的權益。
4.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咨詢專業(yè)的勞動法律顧問或律師,尋求法律援助和建議。
試用期沒簽合同,有offer,被辭退了怎么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后被辭退有補償,若是由于經過試用期之后,單位發(fā)現(xiàn)職員無法勝任工作,此時若是想要辭退職員的,也需要按照既定的標準,在職員離職時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經濟賠償金。
一、試用期沒簽合同被辭退了怎么賠償
試用期每項勞動合同被依法辭退的話在理論上根本就沒有經濟補償金,
第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是建立勞動關系以后的一個月之內。
第二,在試用期之內證明員工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話,原本就可以依法辭退員工的。所以,這種情況沒有任何補償金。
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的話是沒有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目前存在部分企業(yè)濫用的情形,比如試用期滿才簽、試用期很長、工資很低、試用期不參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確,可以有也可以沒有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內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企業(yè)不能以試用期為由不簽訂勞動合同,且試用期內也必須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試用期的工資也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的長短也有講究。勞動合同期限個月以上不滿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個月;年以上不滿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個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時,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不能隨意調整崗位工作地點、合同內容。雙方應約定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至于單位可隨時調整員工崗位、地點,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則是典型的“霸王條款”。一旦單位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地點的,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如確因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而雙方又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則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企業(yè)應支付經濟補償。
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備條款合同內容:雙方應確定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很多企業(yè)嚴重超時加班,有的還規(guī)定:單位可以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要求員工加班,員工不得拒絕。
5、患病非因工負傷有相應待遇。企業(yè)應依法為職工參加社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在醫(yī)療期內應有病假工資常見花招:一些用人單位常以參加社保職工也要交錢、有員工不愿參保為由,不為員工參保。還有些單位規(guī)定,員工患病停工治療的沒有工資。用人單位應依法參保并將為勞動者辦理參加社保手續(xù)和扣繳社保費的情況如實告知職工。
如果公司當初規(guī)定的試用期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一個月,但是,一個月之后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自己的話,對于這種結果員工也很難跟公司說要賠償金的。若是不辭退,那么在一個月的試用期屆滿時,就需要簽署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沒有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工資如何結算
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沒簽訂勞動合同就辭職了或者被辭退,工資應該結算到最后的一天。并且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讓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工資、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加班工資等。
一、沒簽合同被開除工資怎么算?
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不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工都應該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的話可以要求雙倍的工資。
2.沒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或被辭退,工資應該結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
3.其次要有在用工單位工作的證據,包括了工資卡、工資單、工作服、工作照、工牌、簽到卡、同事的證人證言等,最主要的要收集證據,最好能錄個音,把在公司工作的事實通過公司同事或者負責人的口說出來,這樣比較有利。
二、關于勞動合同的終止問題法律是怎樣規(guī)定的?
如果出現(xiàn)了法人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民法典》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guī)定的存續(xù)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鄙鲜鲆?guī)定不但明確了用人單位的解散情形,同時對不同解散情形的時間結點也做了明確,例如,單位提前解散的,以“權利機構作出決議解散”的時間為準。
2.另外,《民法典》第七十條還規(guī)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zhí)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為清算義務人。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根據上述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因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對勞動者的工資、補償金、社保費等權益進行清算,清算義務人為用人單位的“董事、理事等執(zhí)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
如果用人單位已經被依法吊銷了營業(yè)執(zhí)照,是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但是相應的工資也是需要及時支付的,不允許有拖欠的行為,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和賠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