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如何處理(合同到期未提前30天通知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后仍在工作,但未續(xù)簽書面合同如何處理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后未續(xù)簽書面合同而繼續(xù)工作,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原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單位應及時與員工簽訂新的書面勞動合同或告知解除勞動關系,若未處理則需支付賠償金;如未繳納社保,也將面臨補繳的問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未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勞動合同存在?!币虼?,即使在勞動合同到期后未續(xù)簽書面合同而繼續(xù)工作,也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原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對于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員工簽訂新的書面勞動合同或告知解除勞動關系。如果未續(xù)簽合同也未告知解除,那么單位應該按照原合同的條款繼續(xù)為員工支付工資、社保等福利待遇。如果單位不再需要該員工,可通過解除勞動關系來終止雇傭關系。如果單位未及時處理,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提起仲裁或訴訟。用人單位也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需要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金。另外,如果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將面臨補繳的問題。根據(jù)《社會保險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在職期間的社保進行繳納。如果單位未按規(guī)定繳納社保費用,勞動者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追溯支付補繳社保費用。
如果單位沒有告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已經有新員工接替了原崗位,該如何處理?如果單位沒有告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已經有新員工接替了原崗位,那么就需要判斷是否存在雙重錄用的情況。如果確實存在雙重錄用,那么單位可以與員工協(xié)商退休手續(xù)或其他分歧。如果不存在雙重錄用,那么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當前在崗員工進行適當?shù)难a償,并與新員工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到期后未續(xù)簽書面合同而繼續(xù)工作的情況下,應按照原合同的條款繼續(xù)為員工支付工資、社保等福利待遇。單位應及時與員工簽訂新的書面勞動合同或告知解除勞動關系,否則需支付賠償金。如果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將面臨補繳的問題。另外,如果存在雙重錄用,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未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勞動合同存在。該條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如果未采取書面形式,則依然視為勞動合同存在。
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的法律后果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者催告其簽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用人單位通知終止勞動關系并且支付經濟補償;其他。
逾期勞動合同怎么處理
勞動合同到期未續(xù)簽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除外;勞動者仍然在用人單位就業(yè),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雙方應當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其他情形。
拖延簽訂勞動合同的后果
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的法律后果是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另外,在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都沒有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已經和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未簽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yè)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若簽了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眴T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yè)。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眲趧诱咿o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yè)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簽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秳趧雍贤ā返谑臈l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yè)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yè)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簽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guī)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yè)就應履行勞動法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
二、入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5、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xié)商確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7、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綜上,不管從哪一方面來說,不簽勞動合同對企業(yè)都是非常不利的,可是,法律上規(guī)定的一個月之內簽合同的條款在現(xiàn)實生活中幾乎是形同虛設的。幾乎有絕大多數(shù)的私營單位,在試用期之內根本就不會和員工簽正規(guī)的勞動合同,員工又礙于維權成本及現(xiàn)在的就業(yè)壓力,很多時候都只能默認公司的這種非法操作。
超過合同期限未續(xù)簽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滿未續(xù)簽勞動合同該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不續(xù)簽的:
1、可要求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補簽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是對出現(xiàn)勞動合同到期但勞資雙方未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后,判定雙方在事實勞動關系中所應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jù)。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均無意向解除勞動關系時,在未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變更的情況下,視為雙方按照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霸瓧l件”包括工作內容、工資報酬、勞動紀律、勞動條件等內容,但不包括原勞動合同期限。
2、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與職工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同時也不存在新簽訂的勞動合同,但雙方之間又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此時,用人單位在一個月之內如果沒有與職工補簽勞動合同的話,職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自沒簽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5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不同意續(xù)簽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不與職工續(xù)簽勞動合同,除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因為合同期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附贈勞動合同續(xù)簽范本
勞動合同續(xù)簽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續(xù)簽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續(xù)簽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xù)遵照執(zhí)行。
本續(xù)簽勞動合同書一式_____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人事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勞動合同續(xù)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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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晚簽幾天怎么處理
如果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單位希望與勞動者續(xù)簽勞動合同,則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辦理完畢續(xù)簽手續(xù)。如果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卻未續(xù)簽,而勞動者仍然繼續(xù)留任原崗位工作,就容易產生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爭議。
一、逾期未續(xù)簽勞動合同怎么處理?
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簽訂以后的任何糾紛都會以勞動合同本身作為依據(jù),所以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謹慎:
第一、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熟悉《勞動法》中關于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了解對方的主體資格情況。對勞動者的年齡、文化和其他條件,對用人單位的用人資格、經營狀況、信譽保障都要有所了解和確認。
第三、合同中應訂立齊全完備的條款,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guī)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
第四、其他注意事項。勞動合同應符合合法、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三、勞動合同的效力如何
根據(jù)《勞動法》第18條的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guī)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制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鑒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同到期的話,那么如果勞動者愿意進行續(xù)約的話,用人單位可以在愿意的情況下可以和勞動者續(xù)約。但是如果勞動者為何用人單位進行續(xù)約,但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繼續(xù)保持相關的勞動關系的話,用人單位必須支付2倍工資給勞動者。
遲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逾期未續(xù)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是有權利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的時間之內與勞動者進行續(xù)簽;同時在進行續(xù)簽的時候所有的條款還需要慎得雙方的同意,這樣才能算是合法的。
一、逾期未續(xù)簽勞動合同怎么處理?
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簽訂以后的任何糾紛都會以勞動合同本身作為依據(jù),所以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謹慎:
第一、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熟悉《勞動法》中關于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了解對方的主體資格情況。對勞動者的年齡、文化和其他條件,對用人單位的用人資格、經營狀況、信譽保障都要有所了解和確認。
第三、合同中應訂立齊全完備的條款,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guī)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
第四、其他注意事項。勞動合同應符合合法、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三、勞動合同的效力怎么樣的?
根據(jù)《勞動法》第18條的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guī)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制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鑒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進行訂立,只要在合同到期了之后就需要依法的進行續(xù)簽;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存在違法的情形,那么勞動者就可以要求支付自己相應的經濟補償,所以,在雙方都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之下就一定要繼續(xù)的保障雙方的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如何處理根據(jù)具體情況會有所摘要差異,下面是詳細分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未及時續(xù)簽的,視為勞動關系終止,用人單位需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未及時續(xù)簽雙方仍繼續(xù)履行的,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下的用工,勞動者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并就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所有時間部分給付雙倍工資賠償。
一、勞動合同逾期未簽訂如何處理
1、勞動者可以催告用人單位及時與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2、如果單位逾期不簽的,則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向其支付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的雙倍月工資。單位不肯給,勞動者可以通過有關的部門反映情況,最后沒有得到解決,可以進行仲裁、訴訟。
二、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賠償,還需要承擔其他風險: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秳趧雍贤ā返谑臈l第三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yè)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yè)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yè)文化更是致命。
3、未簽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xié)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