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中押金能不能作為違約金(租房合同不到期押金不退怎么辦)
租房押金算違約金嗎?房屋出租合同的押金是什么意思
第一、租房押金算違約金嗎
1、其實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況下算是違約金的,但是需要有一個前提,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證金,在以下情況算違約金
2、一種情況:如果房主未按簽署合同履行承諾,應當退還押金及同等款的違約金:主要表現(xiàn)在房主將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選擇自用。
3、另一種情況是: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責任,房主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跟沒收押金:主要表現(xiàn)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權租用;房租后繳付期限未交房租;在房屋內有違法行為。所以租房押金算是違約金嗎需要根據(jù)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
第二、房屋出租合同的押金是什么意思?
一般來說租房押金是雙方協(xié)商的結果,押金法律并未規(guī)定其性質,是由民間因應交易上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制度,一般認為是屬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錢的實際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屬于無名合同的一種。
這種法律未規(guī)定但已為一般人所約定俗成的租賃交易形態(tài),因為房東可擔保房子不會被房客給損壞,從押金中求償,也可以擔保租金之按時給付,所以在一般租賃合同中相當常見。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約定,實際操作中押兩個月房租居多。
交租房押金是雙方協(xié)商的結果而不是法律的專門規(guī)定。在實踐中由于租房租金可以有效的保護房東的利益,所以已交租房押金已成為普遍現(xiàn)象。而對于租房者來說,要保護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在租房合同中對押金相關細節(jié)規(guī)定清楚。
違約金和押金是一回事嗎租房沒滿一年要不要退要違約金
租房合同違約金和押金不是一回事,押金是一種保證,如果一方違約的話要返還雙倍的押金。違約金是一種懲罰,是一方為按約定履行合同的要付給另一方的賠償,具體的數(shù)額由雙方自行約定。
租房沒滿一年需要提前退租,違約不退
一、租房合同違約金與押金是一回事嗎
1、押金和違約金都是為了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但押金和違約金是不同的。通俗點說,押金是一種保證,而違約金是一種懲罰。
2、押金交付是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是為了保證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遵守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押金,若甲方違約,則押金不退還,若乙方違約,則雙倍返還押金。
3、違約金是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況下違約方向另一向的賠嘗,金額多少由合同規(guī)定。
4、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押金的數(shù)量不能超過總款項的百分之二十。
二、租房合同糾紛找誰解決
單就個人租房糾紛的主體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如果是以單位的形式進行房屋的租賃,同時又發(fā)生租房糾紛類問題不算在個人租房糾紛范疇。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糾紛通常由于合同未對相關事項做詳細說明,所以在做合同約定時應當對相關事項予以詳細說明。
單就個人租房糾紛的主體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如果是以單位的形式進行房屋的租賃,同時又發(fā)生租房糾紛類問題不算在個人租房糾紛范疇。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糾紛通常由于合同未對相關事項做詳細說明,所以在做合同約定時應當對相關事項予以詳細說明。
房屋租賃糾紛處理:
1、協(xié)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fā)生糾紛的,應當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xié)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后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fā)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guī)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guī)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了租房的合同,由于一方違約沒有按時履行合同,是一種違約的行為,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按合同約定的執(zhí)行,如沒有約定按實際損失賠償,不夠的話違約方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jīng)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順利進行。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guī)定。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租房違約金是押金嗎
租房違約金不一定是押金,押金可以充抵違約金。收取租房押金后,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的應予以退還,造成損害的可以押金據(jù)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以下情況下押金可以算作違約金:
1、如果房主未按簽署合同履行承諾,應當退還押金及同等款的違約金:主要表現(xiàn)在房主將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選擇自用;
2、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責任,房主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跟沒收押金:主要表現(xiàn)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權租用;房租最后繳付期限未交房租;房屋內有違法行為。
關于租房的違約金
法律其實并沒有對這一具體問題作出相應的細致的規(guī)定,違約金的多少,一般還是根據(jù)雙方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來確定的。
實踐中,一年租房合同的違約金一般是一個月的房租,但也不能一概而論。當然,違約金的數(shù)額也不能過高。房屋租賃合同屬于眾多合同種類中的一種,當然也受《民法典》的調整。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減少。因此房屋租賃違約金不能確定一個明確數(shù)額的限額,只能在個案中根據(jù)對方的損失大小,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因素來確定違約金的具體數(shù)額。
因此,建議租房者在租住房屋時,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違約金計算標準,以免到時候發(fā)生爭議。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租房押金是違約金嗎
法律分析:租房押金一般屬于違約金。但是一般繳納了押金,且合同約定了違約金的情形下,押金會被扣除作為違約金。根據(jù)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合同里的押金能不能當違約金
能。押金不是違約金,可以抵租金。
一、但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況下算是違約金的,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證金,在以下情況算違約金:
1、如果房主未按簽署合同履行承諾,應當退還押金及同等款的違約金:主要表現(xiàn)在房主將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選擇自用。
2、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責任,房主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跟沒收押金:主要表現(xiàn)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權租用;房租最后繳付期限未交房租;在房屋內有違法行為。
二、違約金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此處的培訓費用包括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正常的職位、 工資 調整機制。因此勞動者無須擔心約定服務期后的職位和工資問題。
2、約定保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商業(yè)秘密和與 知識產權 相關的保密事項的。勞動者對工作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有保密的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條款,同時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反關于保密條款的規(guī)定,應當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同時,勞動者違反該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數(shù)額超出違約金的,用人單位可以請求法院追加。
3、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的。實際上競業(yè)限制條款也是要求勞動者保守商業(yè)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的一種手段,所謂競業(yè)限制條款是指勞動者在終止或 解除勞動合同 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jīng)營同類業(yè)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jīng)營同類業(yè)務。同時 勞動合同法 有又對競業(yè)限制的人員范圍、地域、期限等做了相關的規(guī)定,競業(yè)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中特別規(guī)定了,競業(yè)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xù)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xù)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適用前款規(guī)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