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借款合同違約金有什么樣的規(guī)定
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最高可以是多少?
法律主觀:
借款合同約定違約金上限是標的額的20%。約定的數(shù)額太高,可以到仲裁機構或者到法院申請降低。借款合同糾紛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一、借款合同約定違約金上限是多少?借款合同約定違約金上限是標的額的20%。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二、借款合同糾紛時效多長借款合同糾紛時效是三年?!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三、借款合同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多久借款合同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六個月。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期限時間有兩種,分別是:若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了擔保期限,以約定的期限為準。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間為6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其中,向對方借款的一方稱為借款人,出借錢款的一方稱為貸款人。借款合同依據(jù)貸款人的不同可以區(qū)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二者都屬于典型的轉移財產(chǎn)所有權的合同。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
借款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guī)定上限
法律主觀:
一、 借款合同 違約金的法律規(guī)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彼?,借款合同屬于合同中一類合同類型,法律上是允許約定違約責任的。另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種違約條款,逾期利息即是違約金。所以違約金是可以以事先確定具體數(shù)額的形式約定,當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現(xiàn),因為國家法律法規(guī)對于以確定數(shù)額的方式支付違約金并無禁止性規(guī)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該種方式法律上是不限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第二款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那么,借款違約金一般如何約定能得到法律支持呢?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一般最多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二、約定違約金條款的效力認定
民間借貸是否可以約定違約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沒有明確規(guī)定。對于雙方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法院在審理中是否應當認定其效力,存在兩種相反的觀點。持肯定意見的認為,法律并未明確禁止在借貸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那么就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持否定意見的則認為,法律的規(guī)定限定了借貸合同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僅為支付逾期利息,而且借貸合同的標的物為貨幣本身,因此,出借人的損失只能是利息損失。
我國對違約金的性質規(guī)定是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這種對違約金雙重屬性的折中認可,決定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合法性,并且允許當事人約定懲罰性的違約金。實踐中,多數(shù)法院也對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效力予以承認。因此,在民間借貸合同中,應當允許當事人就逾期還款約定違約金,作為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
三、法院是否應對違約金的數(shù)額主動進行審查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卑创艘?guī)定,法院對違約金數(shù)額的調整是以當事人的請求為前提的,如果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法院能否主動介入呢?
一般情況下,出于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法院對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宜主動調整,但民間借貸合同卻另當別論。民間借貸合同是一類較為特殊的合同,其標的物是貨幣本身,直接影響到資本市場的穩(wěn)定,屬于國家嚴格控制的領域。因此,為了防止高利貸現(xiàn)象,規(guī)范民間借貸行為,《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規(guī)定了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如果允許當事人任意約定違約金,而法院無權予以調整的話,當事人很容易通過約定違約金來規(guī)避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這無疑會為變相高利貸提供合法外衣。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民法典中違約金的規(guī)定
法律主觀:
一、民法典的違約金規(guī)定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chǎn)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shù)額的損失。
二、民法典違約金適用訴訟時效嗎
向人民法院主張違約金適用 訴訟時效 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一般是3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支付違約金有什么條件
支付違約金需要滿足的條件:一方當事人或者是雙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合同違約是指不履行、不適當履行、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如果違約方雖有違約事實,但對違約沒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我國民法典也明確了違約金賠付標準,如果對方違約不支付違約金就屬于違法行為。為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民法典關于預期違約的規(guī)定
法律主觀:
關于利息違約金24規(guī)定如下:首先,逾期利息應該認為是借貸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繼續(xù)占用本金所產(chǎn)生的利息收益,確切地說是本金在逾期未還這段時間內產(chǎn)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對出借人的合理補償,無論借貸雙方是否事前約定,借款方逾期未歸還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這是法律賦予出借方的權利。其次,違約金是雙方事先約定的,是雙方就未來對方可能違約而作出的對自己有救濟效果的條款,只要一方違約,另一方無論是否存在金錢上的實際損失,都可根據(jù)雙方的約定要求違約方 承擔賠償責任 。違約金的作用在于督促雙方及時、合理地 履行合同義務 ,是對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違約金的數(shù)額由雙方約定,如果存在實際損失的,違約金數(shù)額可以和實際損失相當,也可以高于實際損失,但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由此看出,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性質和作用都不同,兩者的適用也不存在矛盾沖突。借貸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的,出借方可以 主張逾期利息 ;借貸雙方事先約定單獨適用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的,出借方可按約定向借款方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借貸雙方即約定了逾期利息又約定了違約金的,出借方可同時就逾期利息和違約金進行主張,只要兩者之和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即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