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嗎
分公司可以對外承擔責任嗎
1、法律主觀:分公司 負責人在法律上一般承擔責任,只是相當于總公司一個部門。
2、法律主觀:分公司通常來說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3、分公司不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出現法律糾紛先以分公司財產承擔責任,分公司財產不足以負擔債務,剩余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規(guī)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4、在當事人只選擇分公司作為被告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直接判決分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5、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
6、在一般情況下,分公司不能作為獨立的被告來承擔責任,司法實踐多是分公司與總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判決共同承擔責任。但在執(zhí)行的時候,一般是先執(zhí)行分公司財產,不足再執(zhí)行總公司財產。
分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1、法律主觀:分公司 負責人在法律上一般承擔責任,只是相當于總公司一個部門。
2、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法律規(guī)定分公司可以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實踐中,分公司的債務首先由分公司的財產支付,不足部分總公司連帶清償。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4、分公司不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出現法律糾紛先以分公司財產承擔責任,分公司財產不足以負擔債務,剩余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規(guī)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5、分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一般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與子公司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分公司法律責任由誰承擔
1、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但是子公司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能申請破產,也不能獨立申報破產債權。
2、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法律規(guī)定分公司可以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實踐中,分公司的債務首先由分公司的財產支付,不足部分總公司連帶清償。
3、法律主觀:分公司的負責人,一般不需要對方承擔責任。因為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如果分公司負責人存在過錯的,按照其過錯承擔責任。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4、法律主觀:分公司沒有權利承擔債權債務,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債權債務應當由總公司承擔。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分公司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分公司法人責任承擔責任包括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責任。
2、法律主觀:總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責任承擔是分 公司的債務 由總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當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財產承擔,不足的,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擔責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擔直接責任,在分公司財力不足以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時,由總公司“兜底”,承擔補充責任。
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法律主觀:《 公司法 》關于 分公司 的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 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yè)場所、負責人、 經營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