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體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肢體殘疾等級評定標準2021)
肢體殘疾證等級劃分標準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肢體殘疾分級標準為:
肢體殘疾分級標準如下:
1、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
2、肢體殘疾二級?;旧喜荒塥毩崿F(xiàn)日常生活活動;
3、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
4、肢體殘疾四級?;旧夏塥毩崿F(xiàn)日常生活活動。
殘疾人可享受哪些優(yōu)惠政策
殘疾人可享受的優(yōu)惠政策如下:
1、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2、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優(yōu)惠;
3、可以免費乘坐市內(nèi)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4、享受當?shù)卣畬埣踩说钠渌疹櫤头鲋???h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yōu)惠。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
綜上所述,殘疾人辦理肢體殘疾證,必須滿足身體殘疾狀況的要求。對于到期換證申請,居住地縣級殘聯(lián)根據(jù)國家和本地有關管理要求認為需要重新進行殘疾評定的,為申請人指定殘疾評定機構,現(xiàn)場告知或通過系統(tǒng)反饋告知申請人到指定殘疾評定機構進行殘疾評定。殘損換新申請,不需要進行殘疾評定。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nèi),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jīng)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nèi),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jù)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qū)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fā)生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殘疾人肢體殘疾等級評定標準
法律分析:標準如下:(1)一級肢體殘疾:1. 四肢癱;下肢截癱,雙髖關節(jié)無自主活動能力;偏癱,單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單全臂(或全腿)和雙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雙全臂(或雙全腿)截肢或缺肢。3.雙上肢功能極重障礙;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2)二級肢體殘疾:1.偏癱或雙下肢截癱,殘肢僅保留少許功能。2.雙上肢(上臂或前臂)或雙大腿截肢或缺肢;單全腿(或全臂)和單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3.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3)三級肢體殘疾:1.雙小腿截肢或缺肢;單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重度障礙;兩肢功能中度障礙。3.雙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損。(4)四級肢體殘疾:1.單小腿截肢或缺損。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兩肢功能輕度障礙。3.脊椎(包括頸椎)強直;駝背畸形大于 70度;脊椎側凸大于 45度。4.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大于 5厘米。5.單側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損。
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待遇。
肢體殘疾分級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肢體殘疾分級標準為: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并具備下列狀況之一:a)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b)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c)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d)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e)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f)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g)雙全上肢或雙全下肢缺失;h)四肢在手指掌指關節(jié)(含)和足跗跖關節(jié)(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i)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并具備下列狀況之一:a)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b)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c)雙大腿缺失;d)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e)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f)三肢在手指掌指關節(jié)(含)和足跗跖關節(jié)(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級中的情況除外);g)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并具備下列狀況之一:a)雙小腿缺失;b)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c)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d)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e)二肢在手指掌指關節(jié)(含)和足跗跖關節(jié)(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級中的情況除外);f)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并具備下列狀況之一:a)單小腿缺失;b)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大于等于50 mm;c)脊柱強(僵)直;d)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 度或側凸大于45 度;e)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f)單手拇指全缺失;g)單足跗跖關節(jié)以上缺失;h)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i)侏儒癥(身高小于等于1300 mm的成年人);j)一肢功能中度障礙或兩肢功能輕度障礙;k)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詳情請參考《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
法律依據(jù):《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第5.5條 肢體殘疾分級全文。
肢體殘疾一二三四殘疾標準
法律主觀:
肢體殘疾四級肢體殘疾標準一、肢體殘疾的定義肢體殘疾,是指人體運動系統(tǒng)的結構、功能損傷造成四肢殘缺或四肢、軀干麻痹(癱瘓)、畸形等而致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喪失以及活動受限或參與的局限。肢體殘疾包括:1.上肢或下肢因傷、病或發(fā)育異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礙;2.脊柱因傷、病或發(fā)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3.中樞、周圍神經(jīng)因傷、病或發(fā)育異常造成軀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礙。二、肢體殘疾的分級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1.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2.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3.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4.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5.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6.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7.雙全上肢或雙全下肢缺失;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9.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2.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3.雙大腿缺失;4.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5.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級中的情況);7.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1.雙小腿缺失;2.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3.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4.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級中的情況);6.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xiàn)日常生活活動。1.單小腿缺失;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3.脊柱強(僵)直;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于70度或側凸大于45度;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6.單側拇指全缺失;7.單足跗跖關節(jié)以上缺失;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9.侏儒癥(身高不超過130厘米的成年人);10.一肢功能中度障礙或兩肢功能輕度障礙;11.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工傷四級】《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8個月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5%,但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三)經(jīng)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護理等級的,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四)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xù),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shù)芈毠て骄べY的60%。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