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工資的訴訟時效(起訴工資不發(fā)的程序和費用)
二倍工資賠償?shù)脑V訟時效
法律主觀:
二倍 工資 訴訟時效 為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 勞動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審判實踐中,對于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雙倍工資 應如何適用時效以及如何確定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要根據(jù)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未簽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時效
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為1年,勞動者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如果當事人不服仲裁結果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主要區(qū)別:
1、當事人不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在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yè)里,是由職工推舉的代表),另一方是企業(yè);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本人,一方是用人單位或雇主。
2、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內容不同。集體合同調節(jié)集體勞動關系,內容全面復雜,帶有整體性;個人勞動合同調節(jié)個人勞動關系,內容比較簡單、具體。
3、效力不同。就職工一方來說,集體合同對一個單位全體職工有效,而勞動合同只對勞動者個人有效;就合同效力來說,集體合同的效力大于勞動合同,當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低于集體合同時,勞動。
4、產生的時間不同。集體合同產生于勞動關系運行過程中;勞動合同產生于勞動者參加工作之前。
5、作用不同。集體合同制度的作用側重在改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群體利益;勞動合同的作用側重在建立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jù):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guī)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guī)定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勞動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工資有訴訟時效嗎
法律主觀:
一、工資有 訴訟時效 嗎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以下事項適用訴訟時效:
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shù)美c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受訴訟時效約束;
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jīng)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4、民事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或變更其適用。
工資屬于適用訴訟時效的范圍,一般都是3年。
二、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有哪些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費;
(四)人身權的請求權;
(五)財產性支配權:包括物權和知識產權;
(六)抗辯權;
(七)形成權;
(八)存款本息的請求權具有無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金融機構兌付的特殊性,如果適用訴訟時效,會關系到民眾的生存利益,對于民眾的生存利益會帶來深刻影響,也不符合這個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適用。
(九)認購人是基于對國家和對金融機構的信賴購買債權的,他的投資具有類似于儲蓄的性質,所以由國債和金融債產生的支付體系請求權不應該適用訴訟時效。
(十)基于投資產生的繳付出資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主要是考慮到充足的資本是企業(yè)開展對外經(jīng)營活動的保障,也是對外承擔 民事責任 的擔保,足額出資也是公司法定義務,繳付出資請求權不應該受到時效的限制,否則有違公司資本充足的原則。
(十一)如果對物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那么,超過訴訟時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財產就會成為無主物。
三、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qū)別是什么
(一)適用對象不同。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除斥期間主要適用于形成權,也可適用于請求權,如中國產品質量法第45條第2款規(guī)定之10年期間。
(二)構成要件不同。訴訟時效須兩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jīng)過和權利繼續(xù)不行使之事實狀態(tài);除斥期間只需一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jīng)過。
(三)法律效力不同。訴訟時效并不使不行使權利本身消滅,而只是消滅附著于其上的勝訴權;而除斥期間則使權利本身消滅。
(四)期間起算點不同。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即權利人能行使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而除斥期間自權利成立之時起算。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的20年期間,既非訴訟時效期間,又非除斥期間,而是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
(五)期間是否可變不同。訴訟時效期間是可變期間,可以中止、中斷、延長;而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延長。
(六)法院是否可依職權主動適用不同。訴訟時效之經(jīng)過必須經(jīng)享有時效利益之人為主張之后法院才可適用之;除斥期間之是否經(jīng)過,法院應依職權主動調查而適用之。
綜上所述,工資屬于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因此工資是有訴訟時效限制的,一般都是一年至三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jīng)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xié)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私人老板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起訴
法律主觀:
給私人老板打工的話,就容易遇到一些問題,對勞動者來說保障也比較小。有些勞動者就遇到了私人老板遲遲不發(fā)工資的情況,對方一直采用“拖”字決,自己催了很多次都沒有起到效果。你媽媽,私人老板 拖欠工資 不給怎么辦? 一、私人老板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 1、建議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 2、《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勞動監(jiān)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guī)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 賠償金 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3、《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jīng)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二、依據(jù)《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系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 勞動合同 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jiān)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jīng)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 無故拖欠 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shù)?最低工資 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jīng)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fā)生 勞動爭議 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 仲裁 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 提起訴訟。 員工為了避免單位拖欠工資,所以員工需要保留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并且記錄單位發(fā)放工資的情況,為以后單位未發(fā)放工資做為證據(jù)使用。 要了解更多私人老板拖欠工資相關 法律知識 ,在 網(wǎng) 上有許多這方面律師,詢問即可獲得專業(yè)意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jīng)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時效和數(shù)額如何計算
一、要求雙倍工資的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說明: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能夠要求的雙倍工資只有十一個月。
二、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均為一年,只是分不同情況,時效的起算點不同。
就八十二條規(guī)定的二倍工資性質而言,第八十二條隸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章節(jié)。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中的一倍應為正常的勞動報酬,另一倍則不是基于勞動者提供的勞動,而是基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故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中的另一倍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懲罰性賠償金,僅是懲罰性賠償金的計算基數(shù)是工資標準。基于以上性質,訴訟時效按以下方式計算:
1、二倍工資中的屬于勞動報酬的一倍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即勞動關系未終止的,勞動者隨時可以提出,勞動關系終止的,訴訟時效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
2、二倍工資中屬于懲罰性賠償金的一倍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1款: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即訴訟時效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逐月計算一年。
三、數(shù)額如何計算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來確定。
2、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guī)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并以確定的工資數(shù)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
注:《勞動合同法》第18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guī)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guī)定。
3、如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guī)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shù)額的,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guī)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
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項目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項目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jù)不足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4、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