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簽字借款離婚怎么辦(夫妻共同簽字借款離婚怎么辦理)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么處理
申請貸款時,如果一個人額度不夠或者是一個人無法順利辦理貸款,就可以申請夫妻共同貸款。一旦夫妻共同貸款,那么意味著這份貸款兩個人都有還款的義務,那么當夫妻離婚時貸款該如何處理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么處理?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了可以申請貸款轉貸,雖然對于還貸中的房子一般不會進行房子產權變更,但是夫妻離婚屬于特殊事件,所以也是可以前往銀行進行產權變更。不過在這之前,夫妻雙方需要去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簡單來說就是需要銀行同意才可以完成貸款轉貸。
對于申請貸款轉貸,銀行一般很難同意,因為貸款轉貸可能會增加銀行貸款風險。貸款之所以會以夫妻名義貸款,主要就是因為貸款主貸人不完全符合貸款條件,或者是貸款額度比較高,而貸款轉貸之后那么主貸人的還款壓力會變大,可能就會不符合貸款要求,一旦轉貸銀行所承受的貸款風險也會隨之增加。
貸款轉貸時,借款人需要攜帶離婚證、購房合同、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前往銀行辦理轉貸手續(xù)。辦理轉貸手續(xù)之后,對于還需要還貸的用戶,則需要重新簽訂一份房屋貸款抵押合同,并且剩余的貸款利息、貸款本金都需要重新計算一下。
如果銀行不同意協商轉貸申請的話,那么就只能是看法院判決方式屬于誰,那么對于還沒有歸還的貸款也就是哪一方承擔了。而因為另一方之前也是貸款還款人,那么接受房子的那個人,則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另外,對于沒有拿到房子的那個人,在未來買房子申請銀行貸款的時候,借款人依舊可以申請首套房的貸款利率和優(yōu)惠。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怎么處理
夫妻欠貸款離婚怎么處理
夫妻共同借貸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離婚貸款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貸款應當共同償還。離婚的時候,原來是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的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為了共同的生活、履行撫養(yǎng)和贍養(yǎng)的義務、為生產經營以及購買房子等而承擔的債務。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應列入分配。如貸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雙方簽字,婚后雙方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夫妻關系在債務買房期間,房屋抵押貸款應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一個丈夫和妻子在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支付定金的個人財產,使貸款銀行和支付貸款的共同財產的丈夫和妻子結婚后,房地產登記在首付付款人的名稱,和房地產應當由雙方協議離婚的時候。依照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屬于產權登記方,未清償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楹?,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離婚由向對方登記財產權利的一方予以補償。經過協商,夫妻一方可以償還貸款,他們可以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登記財產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夫妻雙方通過協商可以由其中一方進行還款,可以向銀行辦理轉貸手續(xù)。按市價進行估價,減去剩余貸款,其余平分,誰要平分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錢,協商不成,可以請法院平分。
夫妻之間借款,在離婚時如何處理
離婚時夫妻間借貸的處理方式: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并且該協議還應當滿足主體適格、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出于自愿等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二條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丈夫貸款妻子簽字后期離婚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簽字表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只要一方簽了字就表示對債務的追認。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簽名貸款離婚后該怎么辦?
如果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簽名貸款,離婚后貸款的償還責任和分配問題是需要妥善處理的。具體處理方式可能會因地區(qū)和相關法規(gu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做法:協商分配。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協議劃分負債責任。一般來說,如果離婚時雙方的經濟狀況差別不大,貸款責任可能會在雙方之間平均分配;如果一方經濟狀況比另一方好,那么可能會由該方承擔更多的貸款責任。
申請貸款轉移。如果離婚后其中一方愿意接受貸款責任,可以申請將貸款轉移到該方名下。轉移過程需要滿足銀行的相關要求,如提供穩(wěn)定的收入證明等。
等額償還。如果雙方都有經濟能力,也可以選擇繼續(xù)按原有的還款計劃各自償還貸款。但需要注意,如果其中一方不能按時還款,可能會影響另一方的信用記錄。
無論采取哪種方式,建議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貸款分配方案,并在離婚后盡快處理好相關手續(xù),以免產生額外的財務風險。如果有任何疑問或困惑,建議咨詢專業(yè)律師或銀行工作人員。
夫妻雙方借款女方簽字離婚后應當誰還
法律主觀:
夫妻 離婚后的債務 不由子女承擔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離婚后,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其自行清償,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 由雙方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雙方簽字銀行貸款,但不用于家庭支出,離婚后可以都男方承擔嗎?
您好,這種情況,一般法院會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
夫妻共同簽字的的債務,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為共同債務。當然,如果男方同意由其個人承擔,也是可以的,不過這只能約束你們二人,不得對抗銀行要求你們共同還債的主張。如果您全部履行了還款義務,有權依據你們之間的書面約定向另一方主張。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第一千零六十條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fā)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夫妻簽字貸款離婚后怎么辦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簽字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后共同簽字債務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一、夫妻共同簽字的債務離婚后怎么進行承擔
(一)如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貸款,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屬于共同債務,沒有簽字也要承擔責任。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有明確的界限,其范圍和償還方式都有明確區(qū)別。
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7條的規(guī)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按個人債務處理,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yǎng)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用 夫妻共同財產 進行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應以夫妻個人財產償還。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用一方用個人財產償還。確定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償還。
(二)我國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上,采取的是以債務的發(fā)生時間為原則、以特殊約定為例外的判斷標準,即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只要不存在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債權人明知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情形,則一律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刑法夫妻共同承擔債務的規(guī)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布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刑法規(guī)定的虛假訴訟罪在具體適用方面的若干問題作出明確規(guī)定,依法懲治發(fā)生在民商事案件審判、執(zhí)行程序中的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
司法解釋規(guī)定,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guī)定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以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或者以捏造的事實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異議、申請參與執(zhí)行財產分配的,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
根據司法解釋,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guī)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人履行債務的,以“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論。
三、約定共同承擔夫妻債務可以嗎
對協議離婚時約定債務均由雙方共同負擔,或對共同債務的負擔未作明確約定,則該債務應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負擔。審理中應列二人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執(zhí)行中既可對二被告執(zhí)行,也可對其中一個被告執(zhí)行。該被告償還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另一被告承擔相應的債務份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倆共同貸款,離婚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對于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后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愿意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并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并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
3、 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yǎng)子女一方的原則,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也僅具有對內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 離婚后,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