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遷補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近年來,對于婚后拆遷補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在婚姻財產的分割和調解中成為了一個重要的爭議點。那么,用婚后拆遷補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本文將從法律依據、案例分析和律師講解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解析。
一、可能產生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很多居民的房屋被拆遷,并獲得補償款。當夫妻雙方在婚后共同獲得了拆遷補償款之后,就引發(fā)了以下的問題:
問題1:婚后拆遷補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2:如何分割婚后拆遷補償款?
問題3:如果只有一個人在購買了新房子,對分割計算是否會產生影響?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法律、實際案例出發(fā)進行分析。
二、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xié)議處理財產關系,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夫妻一方要求處理財產的,應當在離婚訴訟中提出。”由此可知,在離婚時,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這里的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和離婚時擁有的財產。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共同財產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按照約定或者法定規(guī)定共同擁有、占有的財產,并對其享有共同的權利和承擔共同的義務。因此,婚后拆遷補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三、案例分析
案例1:小張夫婦在婚后獲得了拆遷補償款60萬元,小張購買了一套新房子,但是不久后,夫妻雙方離婚。
在此情況下,夫妻雙方應當將房屋和剩余拆遷補償款進行公平分割。假如房屋僅有了一方的名字,則應根據實際比例進行公平算計。
案例2:小李夫婦在婚后獲得的拆遷補償款被小李個人用于買了一棟房子,但不久后離婚。
在此情況下,夫妻雙方應當就拆遷補償款進行公平分割,而已經購買的房屋應視為小李個人財產,不需要參與分割。
四、律師講解
對于婚后拆遷補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同的法院和律師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取決于案例的具體情況。但綜合來看,婚后拆遷補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在離婚時加入分割計算。
由于每個案例具體情況不同,建議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建立起夫妻共同財產的協(xié)議書,同時在獲得拆遷補償款時應當及時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斷完善相關證明材料。
五、總結
在現實生活中,婚姻關系的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共同獲得的財產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涵蓋拆遷補償款。
在離婚時,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具體分割方案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裁決和調解。
建議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建立起夫妻共同財產的協(xié)議書,以規(guī)避相關的風險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