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犯法是否應該加重量刑
公訴人當庭威脅被告人而加重量刑違法嗎?
1、可以。。但這一定要及時、準確的提出,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養(yǎng)和辯護語言技巧。
2、第二條 采取毆打、違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變相肉刑的惡劣手段,使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而違背意愿作出的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3、抓住領導把柄要挾犯法,具體看要挾手段。以抓住把柄要挾別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4、第一條 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屬于非法言詞證據。第二條 經依法確認的非法言詞證據,應當予以排除,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5、其他非法方法是指違法程度和對犯罪嫌疑人的強迫程度與刑訊逼供或者暴力、威脅相當而迫使其違背意愿供述的方法。
6、對公訴人、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補充的和審判人員庭外調查核實取得的證據,應當經過當庭質證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有前科的人,再犯法會受到怎樣的處理
1、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又實施犯罪行為被刑事拘留,經法院判處有罪的,如果構成累犯,會從重、加重處罰。
2、法律分析: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3、一般來說對有前科的人是不可以再用適當從輕量刑或者減刑,一般適合用從重量刑。
4、有前科二次犯罪如果不是累犯,且滿足緩刑的條件是可以判緩刑的。因為累犯不適用緩刑。緩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5、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稱為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醉駕可以判定為緩刑,不過有一定的標準。
老師用刀威脅同事犯法嗎判幾年
持刀威脅他人的行為,會受到治安處罰。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只是行為上的表現,不屬于什么罪名,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并且隨身攜帶管制刀具,應當沒收刀具,批評教育。持刀威脅他人的行為,會受到治安處罰。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分析:用刀威脅別人是違法的,拿刀屬于對他人人身安全的威脅。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拿刀嚇唬人雖沒砍,但情況嚴重的,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趙四涉嫌酒駕被罰,名人犯錯是否應該加重處罰?
因此,趙四雖然是名人犯錯,但交警對其的處罰決定并沒有加重處罰。也就是說,從法律的角度出發(fā),無論是普通群眾,還是所謂的名人明星,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也是司法公正所在。
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人,查出酒駕行為絕不姑息。
劉小光因涉嫌酒駕被行政處罰這一事件在網絡上曝光之后引起一片嘩然,因為作為明星知法犯法,這樣的行為確實令大家覺得不可接受,而劉小光在官方沒有正式發(fā)出通告之前還自我否認,結果官方公告出來之后啪啪打臉。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達到飲酒駕駛標準。目前,劉某光因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其駕駛證被記12分。
在2011年5月9日,高曉松因酒駕被拘役四個月,同時被罰三千元,因為此事他還錯過了自己的電影《大武生》的宣傳。當時高曉松在東城區(qū)酒后駕車,結果與前車追尾,后來被判危險駕駛罪,該事故造成了四車連撞,4人輕傷。
目前,劉某光因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其駕駛證被記12分。經過記者多方查證,這個劉某光就是劉建光,也就是劉小光的本名。
藝人違法會受到什么處罰
對于劣跡藝人在懲處期限上宜從嚴處理。當前有關部門在懲處違法失德藝人時,可以在參考行業(yè)規(guī)定聯合抵制期限的基礎上,根據其背德違法行為的情節(jié)輕重及危害程度,設定更長時間的封禁期限。
國家對這些違法失德藝人進行了嚴格的規(guī)定,提出了非常嚴厲的處罰制度,對于這些人會永遠的封殺,不允許再從事這個行業(yè),如果出現了嚴重的違法行為,會按照法律依法判決。
具體見刑法69條。我國刑法對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則。有期數罪并罰可以超過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過6個月,判6個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過2年,最高判到3年。
一位非常有名的藝人因為違規(guī)演出被罰款。因為他所在的公司沒有取得合法的資質,就負責他在營業(yè)性演唱會中的所有事物,因此,有關部門對這種違規(guī)的行為作出了罰款的決定。
明星做廣告代言的風險越來越大,明星代言哪些行為需擔法律責任?
1、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2、沒有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從民法原理看,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的行為,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3、按照《廣告法》中的廣告合同來說,明星應該是代理人的身份。那么,產品出了問題,明星就應該承擔責任。
4、”也就是說,如果明星代言保健食品廣告,監(jiān)管部門難辭其咎。明星是一個特殊群體,保健食品、特醫(yī)食品是一類特殊食品、代言是一種特殊行為。禁止三者相逢,是一個大政策,企業(yè)如何把握,還需遵循商道,尊重市場。
5、明星做廣告只能說是一個間接的誘導因素。在消費者購買東西的時候,一方面需要代言人能夠對產品進行自身的使用以及向消費者傳遞真實的體驗,另一方面也需要消費者火眼金睛去選擇。
6、但目前在我國的法律中并沒有一部法律對明星代言廣告的行為進行規(guī)制,對明星的權利義務進行規(guī)范,所以在出現明星虛假廣告的糾紛時,明星總能“合法”的逃脫法律的制裁,不承擔責任,這對于信任明星的消費者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