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回執(zhí)是否等于立案
2023.12.12 1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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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報案回執(zhí)是否等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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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回執(zhí)是否等于立案
報案回執(zhí)并不等于立案。若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一般會出具立案決定書,若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報警回執(zhí)只是公安機關發(fā)給前來報警的群眾,表示已受理該人報警的一種憑據(jù)。
法律依據(j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第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