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guī)定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需要賠償嗎(民法典規(guī)定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需要賠償嗎單選題)
民法典規(guī)定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
小明在河邊玩耍時不慎落水,路過的大張急忙跳入水中將小明救起。施救過程中不慎把小明胳膊弄傷了。事后小明家長找到大張要求支付醫(yī)藥費。家長的要求合理嗎?
大張實施救助行為造成的損害不用賠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規(guī)定這樣的條款,就是為了匡正社會風氣,鼓勵見義勇為。不能讓做好事的人寒了心。
民法典規(guī)定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需要賠償嗎嗎
案例
小張逛街時,路遇心臟病發(fā)、失去意識的老李。曾學習過急救知識的小張見狀,上前對老李實施了緊急心肺復蘇,老李逐漸恢復意識。后老李被送至醫(yī)院,經檢查,老李因心肺復蘇導致肋骨斷裂。本是助人為樂,卻導致他人受傷的小張需要為此擔責嗎?
以案說法
不需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原標題:《【100天學習民法典】助人為樂卻不小心致他人受傷,要擔責嗎?》
民法典規(guī)定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需要賠償嗎
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shù)?,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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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別人導致別人受傷需要負責嗎
法律主觀:
幫忙導致別人受傷的,自己一般有責任,但通常由被幫忙人先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忙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幫忙人追償。如果被幫忙人明確拒絕幫忙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需要賠償嗎
見義勇為時傷到被救人的,不需要賠償,見義勇為救人導致他人受傷,是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對此進行這樣的規(guī)定,是出于保護見義勇為人的利益考慮,鼓勵見義勇為的傳統(tǒng)美德。
意外造成他人受傷怎么賠償?
意外致人重傷賠償包括醫(yī)療費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賠償:
1、醫(y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fā)生醫(yī)療費用(不含原發(fā)病醫(yī)療費用)預期醫(y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shù)*陪護人數(shù)*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yǎng)人的人數(shù)*當?shù)鼐用褡畹蜕畋U蠘藴?撫養(yǎng)年限。
綜上所述,救助他人導致其受傷是不需要賠償?shù)?,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shù)?,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樂于助人造成受助人受傷救助人需要賠償嗎
樂于助人造成受助人受傷,救助人一般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1. 無因管理原則:根據民法典,如果一個人在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為了防止他人利益受到損害而進行了管理或救助行為,這種行為被稱為無因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因為救助行為導致受助人受傷,救助人通常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 救助行為的合理性:在進行救助行為時,救助人應當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采取適當?shù)木戎胧?。如果救助行為符合一般社會觀念和道德標準,且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即使造成受助人受傷,救助人也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3. 受助人的風險自擔:受助人在接受救助時,應當意識到救助行為可能帶來的風險,并自愿承擔這些風險。因此,如果因為救助行為導致受助人受傷,受助人一般不能要求救助人承擔賠償責任。
舉例說明:
假設小明在路上看到一名老人跌倒在地,他出于好心上前扶起老人。在這個過程中,老人因為小明的攙扶動作而受傷。在這種情況下,小明作為救助人,并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去扶起老人,他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同時,小明在扶起老人時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因此,小明不需要對老人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救助人在救助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受助人受傷的情況下,救助人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例如,在上述例子中,如果小明明知自己力氣不足或者沒有正確的扶起技巧,還強行扶起老人并導致老人受傷的情況下小明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