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小額訴訟程序(法院小額訴訟程序收費)
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
小額訴訟程序是指針對小額糾紛而設立的一種簡化的訴訟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小額訴訟程序適用于以下條件:
1.案件金額在5萬元以下。
2.案件性質屬于民事糾紛范疇。
3.當事人自愿選擇小額訴訟程序。
4.案件不屬于特別規(guī)定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小額訴訟程序相對于一般訴訟程序來說更加簡便、快速,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適用于小額訴訟程序。例如,涉及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建設工程等特殊領域的糾紛,或者案件當事人之間存在親屬、利害關系等情形,都不能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案件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一般訴訟程序來解決糾紛。因此,在選擇訴訟程序時,當事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自身利益權益來作出決策。
總之,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條件是案件金額在5萬元以下、案件性質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自愿選擇、不屬于特別規(guī)定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情形。當事人在選擇訴訟程序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自身利益權益來作出決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七十四條
下列金錢給付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一)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
(二)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糾紛;
(三)責任明確,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四)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
(五)銀行卡糾紛;
(六)勞動關系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
小額訴訟程序
一、小額訴訟程序是什么
1、小額訴訟程序具體如下: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
(3)起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排期開庭,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5)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6)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guī)定的民事案件,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
二、不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具體如下:
1、人身關系、財產確權案件;
2、涉外案件;
3、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案件;
4、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5、當事人提出反訴的案件;
6、其他不宜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的案件。
小額訴訟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區(qū)別
小額訴訟程序和簡易程序是中國民事訴訟中的兩種特殊程序,它們都是為了方便當事人解決小額糾紛而設立的。雖然它們都是為了解決小額糾紛而設立的,但它們在適用范圍、審理程序、證據要求、判決效力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
1. 適用范圍
小額訴訟程序適用于爭議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一般民事案件,而簡易程序適用于爭議金額在3萬元以下的一般民事案件。
2. 審理程序
小額訴訟程序和普通訴訟程序的審理程序基本相同,但是小額訴訟程序可以在法庭上一次性審理,不分為一審和二審。而簡易程序則只有一審,審理程序相對簡化,但仍要經過開庭審理。
3. 證據要求
在小額訴訟程序中,當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證據,證據形式比較自由,但是當事人必須在開庭前提交證據。而在簡易程序中,當事人必須在起訴狀中提出證據并提交,不能在開庭前再補充證據。
4. 判決效力
小額訴訟程序的判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當事人可以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簡易程序的判決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當事人只能在10日內申請再審,不能上訴。
總體來說,小額訴訟程序和簡易程序都是為了解決小額糾紛而設立的,雖然它們在適用范圍、審理程序、證據要求、判決效力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但是它們都是為了方便當事人解決小額糾紛而設立的,可以有效地縮短訴訟周期,減輕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一)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
(三)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
除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發(fā)回重審、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
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范圍
法律主觀:
一、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范圍。小額訴訟程序僅適用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主要適用于下幾種:-1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和服務合同糾紛案件;(2)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上存在爭議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糾紛案件;(3)責任明確,原告主張的損失金額確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和其他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案件;(4)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案件;(5)銀行卡糾紛案件;(6)勞動關系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等案件的給付數額和給付時間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件;(7)勞務關系清楚,僅在勞務報酬的給付數額和給付時間上存在爭議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8)其他金錢給付糾紛。二、小額訴訟程序概念小額訴訟,是指基層法院的小額訴訟法庭或專門的小額法院適用比普通簡易程序更加簡易化的訴訟程序審理數額甚小的案件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在我國小額訴訟程序專指基層法院及派出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的訴訟。但是該案件標的額要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這類的訴訟就叫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三、小額訴訟程序的最高收案標的金額根據新民訴法,該標的是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2年全國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6769元,根據這個標準,也就是說標的額應該在一萬四千元左右。隨著每年數據的更新,會有不同變化。各個省份也會有一定幅度的變化,比如說湖南省2012年城鎮(zhèn)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0028元,那么百分之三十就是12008元。
法律客觀:
小額訴訟程序適用于哪些案件根據2015年2月4日正式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下列金錢給付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一)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二)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糾紛;(三)責任明確,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四)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五)銀行卡糾紛;(六)勞動關系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七)勞務關系清楚,僅在勞務報酬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務合同糾紛;(八)物業(yè)、電信等服務合同糾紛;(九)其他金錢給付糾紛。第二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下列案件,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一)人身關系、財產確權糾紛;(二)涉外民事糾紛;(三)知識產權糾紛;(四)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五)其他不宜適用一審終審的糾紛。
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
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為:
1.必須是簡單的民事案件。
2.案件標的額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
3.小額訴訟適用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等,涉及人身關系、財產權屬關系、知識產權糾紛以及當事人提起反訴的,不適用小額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簡單民事案件中的“事實清楚”,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即可判明事實、分清是非:“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是指誰是責任的承擔者,誰是權利的享有者,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是指當事人對案件的是非、責任以及訴訟標的爭執(zhí)無原則分歧。
小額訴訟開庭流程
小額訴訟是指爭議標的額在一定范圍內的民事案件,其開庭流程包括立案、受理、調解、審理、宣判等環(huán)節(jié)。
小額訴訟是指爭議標的額在人民法院規(guī)定的一定范圍內(通常為2萬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小額訴訟的開庭流程與一般民事訴訟類似,包括立案、受理、調解、審理、宣判等環(huán)節(jié)。首先,當事人需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填寫起訴狀并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提交法院進行立案。隨后法院將依據訴訟請求、法律適用等情況進行受理或駁回,并通知對方當事人進行答辯。在雙方當事人出席的情況下,法院會安排調解員進行調解,如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進入訴訟程序。在審理過程中,法院會依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證據調查、質證等程序。如果需要進行現場勘驗、鑒定等程序,法院也會根據需要進行。在證據調查結束后,法院會進行庭審,并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申辯意見等進行充分審查。最后,法院將會進行宣判,對案件做出裁定或判決。
小額訴訟存在哪些特點?小額訴訟的特點包括爭議標的額較小、審理速度相對較快、程序相對簡單等。在小額訴訟中,法院也采用了一些簡化程序,如合并審理、簡化證明、單獨審理等。此外,小額訴訟通常不設上訴程序,判決結果終審定讞。
小額訴訟是一種重要的民事訴訟方式,其開庭流程與其他民事訴訟類似,但也有一些特點,如程序相對簡化、速度較快等。當事人在進行小額訴訟時應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協助法院進行案件審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四條 下列金錢給付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一)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
(二)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糾紛;
(三)責任明確,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四)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
(五)銀行卡糾紛;
(六)勞動關系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
(七)勞務關系清楚,僅在勞務報酬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務合同糾紛;
(八)物業(yè)、電信等服務合同糾紛;
簡易小額訴訟程序法律規(guī)定
法律主觀:
關于小額訴訟的法律規(guī)定為: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在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
法律客觀:
小額訴訟程序是簡易程序嗎小額訴訟程序是屬于簡易程序的?!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guī)定?;鶎尤嗣穹ㄔ汉退沙龅姆ㄍ徖砬翱钜?guī)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第一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適用條件第一,必須是簡單的民事案件。小額訴訟程序僅適用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guī)定,“事實清楚”,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即可判明事實、分清是非;“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是指誰是責任的承擔者,誰是權利的享有者,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是指當事人對案件的是非、責任以及訴訟標的爭執(zhí)無原則分歧。第二,案件標的額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借鑒各國的立法經驗,我國也以案件標的額作為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立法機關考慮到我國目前各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仍不均衡,城鄉(xiāng)之間、東西部地區(qū)之間仍存有差異,故而此次修改民事訴訟法并未采用全國“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以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作為參考。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1年全國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標準為41799元,按30%計算,全國大多數省區(qū)市為12000多元。由此看來,此標準之確定較為科學合理。第三,小額訴訟適用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等,涉及人身關系、財產權屬關系、知識產權糾紛以及當事人提起反訴的,不適用小額訴訟。
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
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有:
1、必須是簡單的民事案件,即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
2、案件標的額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即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
3、小額訴訟適用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等合同為典型的大多數財產糾紛。
以下糾紛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1、人身關系、財產確權糾紛。但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yǎng)費、撫育費、撫養(yǎng)費糾紛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2、涉外民事糾紛。只要主體、客體、權利義務內容任一項涉外即為涉外民事糾紛;
3、知識產權糾紛。主要有商標權糾紛、著作權糾紛和專利權糾紛;
4、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
5、不適用簡易程序的糾紛,包括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發(fā)回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適用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第三人起訴請求改變或者撤銷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關于小額訴訟程序的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答案】:A、B、C
首先,關于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終審的規(guī)定,小額訴訟程序中有三個文書一審終審,分別為:實體判決、駁回起訴裁定、管轄權異議裁定。故本題A選項表述正確。其次,關于程序的轉化。因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追加當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額訴訟案件條件的,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規(guī)定審理。如不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應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應當裁定轉為普通程序。所以B選項表述正確。再次,關于裁判文書的簡化,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時,所作裁判文書可以適當簡化,主要記載當事人基本信息、訴訟請求、裁判主文等內容即可,故C選項正確。值得注意的是:小額訴訟程序的裁判文書簡化問題和簡易程序裁判文書簡化問題的對比。1.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必須符合法定情形(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當事人同意簡化文書或者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當事人要求簡化文書的)時法院在制作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時,對認定事實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適當簡化。
2.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法院可以直接簡化裁判文書,主要記載當事人基本信息、訴訟請求、裁判主文等內容,即可以省略認定事實和裁判理由部分。最后,關于小額訴訟程序的再審問題。小額訴訟程序判決一審終審是指判決作出即生效,不能上訴。但對于生效裁判確有錯誤的,可以進行再審。關于小額訴訟程序的再審程序,需要注意的知識點是:(1)當事人對小額訴訟程序的判決申請再審,應當向原審法院提出;(2)法院認為理由成立的,裁定再審,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3)關于小額訴訟程序的再審判決能否上訴問題存在兩種情形:一是對于小額訴訟程序作出的判決確有錯誤的,當事人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法院認為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裁定再審,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依然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情形,一審終審;二是當事人以不應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為由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法院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再審,組成合議庭審理,當然,此時由于不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不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關于一審終審的規(guī)定,該判決為一審判決,可以上訴。綜上,D選項以偏概全,表述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BC。
小額訴訟程序要先行調解嗎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法院可以對小額訴訟糾紛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
小額訴訟要不要先行調解
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法院可以對小額訴訟糾紛進行調解,但是啟動訴前調解程序的選擇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選擇。盡管在立案之初通過法院積極的引導,大部分原告方愿意選擇訴前調解,但是被告方不愿意選擇或無法聯系的情況卻大量存在,從而導致許多符合先行調解條件的糾紛不能及時通過訴前調解機制提前化解。此外,很多法院基于訴訟中調解率的考核要求,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一般被充實到審判部門開展訴訟調解,訴前調解隊伍力量較為薄弱。因此,受人員素質、經費力量、重視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影響,調解成功率較低等現象較為普遍。
小額訴訟程序的優(yōu)點
1、降低訴訟成本。起訴案件受理費相比普通程序案件受理費更為低廉。對于當事人來說更加實惠。
2、節(jié)約司法資源。小額訴訟案件立案受理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電話、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隨時傳喚雙方當事人。小額訴訟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審判組織簡單。并且小額訴訟案件可由書記員或法院專門設立的調解組織先行處理,減少了法院處理此類案件的成本,有利于節(jié)約司法資源。也就是可以適當減輕法院工作量的同時又不會影響案件本身的辦理,合理又有效。
3、提高訴訟效率。小額訴訟庭審程序更為簡潔,審判員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簡化案件審理方式和步驟,小額訴訟審限較短,在舉證、庭審階段相對簡化,涉及小額訴訟的民事案件,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一個月內審結,所以有利于高效及時的處理。也就是說,小額訴訟程序讓審理案件的步驟更加精簡,可以更快速地處理完案件了。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yè)律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小額訴訟案件提出管轄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后,發(fā)現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八十一條當事人對按照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有異議的,應當在開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規(guī)定審理;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并記入筆錄。
第二百八十二條小額訴訟案件的裁判文書可以簡化,主要記載當事人基本信息、訴訟請求、裁判主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