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護理費賠償幾年(植物人護理費賠償標準)
車禍植物人要賠償多少
對車禍造成的植物人應當賠償其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同時應當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的殘疾賠償金。
2020車禍植物人賠償
法律分析: 1、醫(yī)療費。按照醫(y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chuàng)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xù)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y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里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7、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植物人護理費為什么只算5年?
法律分析:法院支持五年,但是可以繼續(xù)追訴。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蘇州交通事故73 歲植物人護理費法院判幾年?
交通事故73歲植物人,可以判決7年的護理費。
因為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等均規(guī)定,六十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
對于護理費,法院應當考慮受害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綜合考慮,所以,對于73歲的植物人,法院判決7年的護理費是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