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做什么(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做什么)
檢察院起訴階段律師可以做什么工作
法律分析:律師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工作包括律師接受委托、與公訴機關取得聯(lián)系、會見和通信以及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彽裙ぷ?。其中律師介入時間 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xié)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 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yè)務: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qū)?,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檢察院審查階段律師可以做什么
法律主觀: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檢察院階段律師的作用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作為律師在檢察院階段的作用。
法律客觀:
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經(jīng)偵查完畢移交到檢察院起訴機關始,到檢察院起訴機關起訴到法院為止。這個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等案外人員只能通過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作如下工作:一、律師接受委托(一)律師介入時間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二)律師辦理收案手續(xù)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xié)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師事務所給承辦律師開據(jù)信函,由律師交辦案機關。二、與公訴機關聯(lián)系1、承辦律師接受委托后,應及時與公訴機關取得聯(lián)系,向其提交《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信函,并出示律師執(zhí)業(yè)證。2、辯護律師有權查
律師在法院階段做什么工作
法律主觀: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主要工作有會見自己的當事人,了解案件的發(fā)生過程,核實犯罪證據(jù),在審查起訴階段結(jié)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有權利申請取保候?qū)?,保證當事人的法定權益。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jù)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diào)取。
檢察院階段律師能做什么
法律主觀: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檢察院階段律師的作用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作為律師在檢察院階段的作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刑事辯護律師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要點及其主要內(nèi)容
(一) 律師 在偵查階段中的作用:
1、律師可以會見 犯罪嫌疑人 ,通報家屬的關切,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緒,給與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環(huán)境、社會地位、心理壓力遽然改變,很多人無法忍受,窮困之下,發(fā)生一些不該發(fā)生的事。
2、律師會見犯罪嫌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講解其所涉嫌的 罪名 及相關 法律知識 。讓犯罪嫌疑人對所面臨的困境有個清醒的認識,知道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 從犯 罪嫌疑人處了解到其無罪或者罪輕的犯罪線索,幫助做一些固定有力 證據(jù) 的工作,為以后的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jù)隨時都有滅失的危險,一時的不慎,將可能導致有利的證據(jù)的永遠也無法取到。
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訊逼供的發(fā)生。盡管,我國的法制環(huán)境在日漸向好,但是刑訊逼供的現(xiàn)象還時有發(fā)生,甚至發(fā)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殘致死的慘劇。如果發(fā)生刑訊逼供的事,有律師介入可以 代理 犯罪嫌疑人提起 申訴 、控告,從而有效地減少了這種情況的發(fā)生。
5、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行為,便于爭取 立功 的機會,從而減輕處罰。
6、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根據(jù)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 取保候?qū)?,從而很好的化解危機;
7、隨著 刑事訴訟法 的修改,律師還將增加詢問在場工作,以更好的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二)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作用:
1、會見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偵查階段的幫助,比如取保候?qū)彽取?/p>
2、律師可以從檢察院審查機關更深入地了解相關案情,包括閱讀或復印涉案的鑒定技術材料、起訴意見書等;
3、律師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和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如果檢查機關采納了律師的意見,可能導致案件被發(fā)回補充偵查或者不予起訴。不予起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 無罪釋放 。
4、即使達不到上述目的,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與審查起訴人員交流對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 公訴人 的指控思路,為成功辯護做更充分的準備。
(三)審判階段律師的作用:
1、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這個階段叫被告人)罪輕或者無罪的證據(jù)線索,為被告人收集罪輕或者無罪的證據(jù);
2、會見主審法官,調(diào)閱、復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會見被告人,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觀點與被告人交換意見;教授被告人審理的程序及在庭審時應當注意的事項,必要時做一些交叉詢問的演練,以便法庭上作適當?shù)呐浜希瑺幦∽詈玫耐徯Ч?/p>
4、認真研究案情,做好開庭的充分準備。就重大疑難聘請國內(nèi)著名的刑事專家提供權威意見支持辯護觀點;必要時,可以請有影響的媒體監(jiān)督、呼吁,以保證公正的審判;
5、精心應對庭審,充分闡述辯護理由,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盡最大努力爭取法官對辯護觀點的認同;
6、精心準備 辯護詞 ,再次以書面形式說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決;以合法的方式,多種渠道影響法官的觀點;
7、領取 一審 判決書 后,及時會見被告人,告知判決書對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與否的合理建議;
8、若被告人要求上訴,幫助被告人上訴。
(四) 二審 階段辯護律師的作用:
1、調(diào)閱一審的庭審資料,檢討一審辯護方案和辯護觀點,重新擬定辯護思路;
2、會見被告人,交流一審得失和二審辯護思路,了解還沒有發(fā)現(xiàn)的罪輕和無罪的證據(jù)線索,搜集有力證據(jù);
3、積極與二審法官交流對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審 開庭審理 (二審案件通常書面審理,一定程度上剝奪了被告人的 訴訟 權利);
4、精心準備,積極應對庭審辯論;
5、精心準備辯護詞,多種形式影響法官改判;
6、領取二審判決書后,會見被告人,分析判決書的利弊,領導被告人正確認識判決書的判決結(jié)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訴,積極幫助被告人做好申訴工作。
(五)律師代理申訴的作用:
1、會見申訴人,調(diào)閱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針對生效判決提出申訴思路,并征求申訴人的意見;
2、精心準備申訴材料,提交有關機關,在合法的范圍內(nèi),多方尋求影響申訴 立案 。申訴材料非常關鍵,申訴不是必須審理程序,立案的概率很小,申訴材料不成功,根本無法進入申訴程序。
3、進入審理程序以后,申訴律師的代理工作和一審辯護律師的工作相近。 最后, 死刑復核 階段辯護律師的成功辯護將是被告人的最后一線生機。 刑事案件是否有必要請律師 ?答案是肯定的,但法律中并沒有規(guī)定此時必須要請律師,因此最終的是否請律師的決定權還是掌握在當事人手里的。而要是選擇請律師的話,則也要事先搞清楚應該怎么請律師,這樣才能為案件提供實質(zhì)性的幫助。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172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nèi)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在刑事案件中,審查起訴階段律師的作用大不大?
還是非常大的。
在刑事案件中,審查起訴階段律師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刑事案件中,律師作用比較大的原因有:1、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內(nèi)容有: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2、律師接受委托后,首先要了解案情,因此,掌握案件第一手材料,熟悉基本案情,是履行辯護職能的第一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是了解案情的重要途徑。
現(xiàn)行《律師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yè)務: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委托,參加調(diào)解、仲裁活動。
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建議當事人委托律師進行訴訟的。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主要工作有哪些?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主要工作有律師接受委托、與公訴機關聯(lián)系、會見和通信、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彙⒋砩暝V和控告、調(diào)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提出辯護或代理意見等。律師了解案情后,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涉嫌罪名不當?shù)?,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要求予以糾正。
一、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主要工作有哪些?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主要工作有律師接受委托、與公訴機關聯(lián)系、會見和通信、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彙⒋砩暝V和控告、調(diào)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提出辯護或代理意見等。律師了解案情后,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涉嫌罪名不當?shù)?,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要求予以糾正。
二、具體情況
律師接受委托
(一)律師介入時間。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
(二)律師辦理收案手續(xù)。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xié)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師事務所給承辦律師開據(jù)信函,由律師交辦案機關。
與公訴機關聯(lián)系
1.承辦律師接受委托后,應及時與公訴機關取得聯(lián)系,向其提交《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信函,并出示律師執(zhí)業(yè)證。
2.辯護律師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及案件材料。
會見和通信
(一)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無需經(jīng)過檢察機關批準,可以隨時會見。
(二)辯護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進行通信,但內(nèi)容應與本案有關。
(三)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關案件的情況: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
2.是否參與以及怎樣參與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和情節(jié)或者無罪的辯解;
4.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續(xù)是否完備,人身權利及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5.偵查活動有無其他違法行為;
6.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
(四)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有關強制措施的條件、期限、適用程序的法律規(guī)定;
2.有關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及審判人員回避的法律規(guī)定;
3.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有如實回答的義務及時對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4.犯罪嫌疑人要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權利,對偵查人員制作的訊問筆錄核對、補充、改正、附加說明的權利以及在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后應當簽名或蓋章的義務。
5.犯罪嫌疑人要求偵查機關將用作證據(jù)的鑒定結(jié)論向其告知、申請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權利;
6.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
7.犯罪嫌疑人的申訴權和控告權;
8.刑法關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關規(guī)定;
9.刑法關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關的規(guī)定;
10.有關刑事案件管轄的法律規(guī)定;
11.其他有關法律問題。
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p>
(一)律師認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qū)?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4、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羈押措施已超過法定期限的;
5、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取保候?qū)彈l件的。
(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要求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承辦律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qū)彙?/p>
(三)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彽?,應向有關機關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事實、理由及保證方式,并注明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姓名、通信地址及聯(lián)系方法等。
(四)律師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qū)徍螅瑧斠蠊V機關在七日內(nèi)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復。對于不同意取保候?qū)彽?,律師有權要求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復議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代理申訴和控告
1.律師了解案情后,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涉嫌罪名不當、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情況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要求予以糾正。
2.律師發(fā)現(xiàn)偵查機關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或其他合法權益,或者發(fā)現(xiàn)有管轄不當、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違反法律規(guī)定情況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
需要注意的是,律師在司法審理程序中能發(fā)揮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幫助當事人在司法機關之間協(xié)商溝通,了解相關的情況,另一方面可以合法合理的運用相關法律對當事人進行合理的司法辯護,在關鍵的時候如果取證成功可能影響司法機關的最終判決,需要注意的是,相關舉證辯護行為應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進行。
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有什么權利
法律分析: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權利有:查閱、摘抄、復制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與在押人會見、通信;調(diào)查取證,經(jīng)證人或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經(jīng)人民檢察院許可,并經(jīng)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在審查起訴時發(fā)表意見。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jīng)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jù)。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jiān)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guī)定。
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jù)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diào)取。
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經(jīng)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diào)取證據(jù),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jīng)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jīng)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做什么
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經(jīng)偵查完畢移交到檢察院起訴機關始,到檢察院起訴機關起訴到法院為止。這個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等案外人員仍然只能通過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會見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偵查階段的幫助,比如取保候?qū)彽取?/p>
2、律師可以從檢察院審查機關更深入地了解相關案情,包括閱讀或復印涉案的鑒定技術材料、起訴意見書等;
3、律師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和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如果檢查機關采納了律師的意見,可能導致案件被發(fā)回補充偵查或者不予起訴。不予起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無罪釋放。
4、即使達不到上述目的,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與審查起訴人員交流對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訴人的指控思路,為成功辯護做更充分的準備。
5、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必要的心理輔導和法律維權輔導,保證其健康積極的面對現(xiàn)實,迎接挑戰(zhàn)。
6、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屬溝通案情之外的生活信息和親情信息,安撫情緒,保障基本需求。
7、嚴防發(fā)生犯罪嫌疑人被刑訊逼供的事情發(fā)生或者繼續(xù),代理申訴控告不法辦案人員。
一、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shù)提交相應份數(shù)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結(jié)婚證等證據(jù)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yè)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商業(yè)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jù)。如合同、協(xié)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fā)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jù)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jù)的名稱、頁數(shù)。證據(jù)經(jīng)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jù)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xù)和交齊有關證據(jù)材料之后,在七天內(nèi),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xù);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nèi)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nèi)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xù)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jié)案后到財務室結(jié)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具體寫作,請參閱本人編寫的《民事起訴狀的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一文。
需要提交:起訴狀正本1份,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即有幾個對方當事人就提交幾份,然后再加上給法院的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證的復印件1份,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如果有對方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確實沒有,有對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訴狀中寫明即可。
3、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基本證據(jù)。
需要提交:證據(jù)的復印件各1份,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jié)婚證復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復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再提交。
4、授權委托手續(x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