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不當得利法院會多久立案(異地起訴不當得利當地法院大都不會支持)
起訴不當得利案件要多久才能立案
起訴不當得利訴訟的案件一般在七日內立案。民間借貸糾紛屬于民事訴訟中的債權合同糾紛,在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之后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的將在七日內立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不當得利被起訴要多久
不當得利一般七日內立案,不當得利一般需要六個月時間判決。因為不當得利適用于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內六個月內審結。根據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民事訴訟法》要求的起訴,必須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不當得利官司打多久
法律主觀:
一、 不當得利 怎么打官司
不當得利屬于民事范疇,按照民事一審程序打官司,一審程序如下:
1、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zhí)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法庭調解。
5、宣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一)一方獲得利益
一方獲得利益是不當得利構成要件之一。一方獲得利益是指因為產生一定的法律事實結果,使得當事人財產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積累財產、權利都屬于利益的范圍,但除精神利益外。一方獲得利益包括利益的積極增加和利益的消極增加。利益的積極增加:例如當事人財產,權利的增強,財產,權利的消滅等情形。利益的消極增加,即當事人的利益本應該減少而并沒有減少所獲得利益的情形,例如費用等。如果不具備獲得不當利益的構成要件,如一方當事僅使他人的財產受到損害,但自已沒有從中獲得利益,則會產生 損害賠償 責任而不是不當得利返還的責任。
(二)他方利益受損
他方利益受到損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實而使得財產總額減少。如果僅僅一方獲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損失,不構成不當得利。例如,拾得乙拋棄的沙發(fā),所謂損失不只是減少他人既存之財產,他人可獲得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例如:甲租房給乙,乙沒有授權而轉租給其他人,造成房東甲的損失 。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受到損失是否為并存的要件,有不同的看法。史尚寬先生認為,雖然受有利益,而來致他人受到損害的,不構成不當得利。德國民法典第812條第一款規(guī)定:“無法律上的原因,因他人給付或以其他方式由他人負擔費用而取得利益的人,對他人負有返還義務。”這條也說明了必須要有一方受到損失。我國民法則以“造成他人損失的”表達此意。
這里的損失有兩種情形:第一是,現有利益的減少(直接或積極的損失)第二是:利益應當增加而未增加(間接或消極損失) 。
(三)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利益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
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利益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是指受到損失是由獲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損失人的損失與受益人的受益范圍不必相同,它只影響義務人返還義務的范圍,其形態(tài)不必相同。例如甲把乙的古董賣給丙,甲所得是古董的錢,而物的所有人乙喪失了對該物所有權,也不會影響不當得利成立。
(四)獲得利益及利益受損均無法律根據
盡管各個國家對不當得利的實體法律規(guī)定有所不一樣,但實質上都強調利益取得的不當性,取得利益“沒有法律的原因”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各國表述不一,如羅馬法稱之為無原因,瑞士法稱之為無適法原因等。在我國民法稱為“沒有合法根據”與無法律上的原因,在解釋上意義相同,是不當得利構成的核心要件。無法律上的原因既可以是自始無原因,也可以是事后無原因。例如無權人有償處分他人財物而受益的是自始無原因,合同履行了給付,該合同后被確認無效的是事后無原因。
三、不當得利糾紛怎么處理
(一)受益人應返還所獲利的全部財產(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還財產時,各方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按以下原則進行:
1.所獲利的財產為特定物的,返還原物;若原物被丟失或損壞,則折價補償。
2.若財產為種類物但己被丟失或損壞,則須返還同類物或折價補償。
(二)受益人受益時,不知道沒有法律上原因的,僅以返還請求權提出時的現存利益為限承擔返還義務。現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項目所存有利益:
1.受益人因受領和保存所受利益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有益費用。
2.受益人因信賴所受利益不致返還,而將自己財產給予他人所受的損害。
3.受益人原有的權利因受領利益而致消滅或減少所受的損害。
4.由于受領物本身的性質或瑕疵,直接對受領財產所造成的損害。
(三)受益人受益時,明知沒有法律上原因的,應將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一并返還,如有損害,并應賠償。
受益人受益時,不知道沒有法律上原因,但其后知道的,應返還自其知道無法律原因時的現存利益,附加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一并返還,如有損害,并應賠償
不當得利走法律程序其實就是走民事一審程序,要想打好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要證據充分清晰,有完整的證據鏈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zhí)行:
(一)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撫恤金、醫(y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zhí)行的。
不當得利訴訟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民事糾紛,從立案到結案,整個流程最短需要3個月,最長需要6個月。如果有第二審,時間會更長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不當得利訴訟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起訴對方不當得利要多久立案
法律分析:起訴對方不當得利符合起訴條件的,立案要七日。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不當得利的訴訟要多久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訴訟一般要三到六個月。1、普通程序需要六個月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2、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