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費是多少?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離婚訴訟費是多少?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離婚訴訟費是多少?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離婚訴訟費用
(1)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2)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3)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家庭財產(chǎn)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chǎn)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 ×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2%+1510元;20萬元至 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標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1%+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 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
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1)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nèi)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nèi)未預交訴訟費用,經(jīng)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民事案件審結(jié)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jié)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jù)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