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借錢給老公,離婚可以要回來嗎
婚內幫忙還債的離婚后能否要回?
答:不能要回。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家庭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彪x婚后,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終止,因此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承擔家庭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費用,也就不能要求對方返還婚內幫忙還債的費用。建議:在婚前,雙方應該明確婚內財產的歸屬,以免發(fā)生糾紛。
夫妻期間女方借的錢給男方花離婚了錢該從誰要?
夫妻期間女方借的錢給男方花的,屬于婚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需要按照婚姻法規(guī)定進行分割。女方有權要回這部分錢,可以提出強制執(zhí)行或者訴訟請求,要求男方返還借款。除非借款是在明確說明的情況下,資金歸還需要通過特定形式,否則出借資金的原因、途徑和形式必須得到明確的書面記錄和簽名確認,才能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因此,如果夫妻在借款等方面需要借助第三方平臺和中介機構,也需要注意遵守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意見,以便確保借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丈夫婚內向妻子借款當彩禮錢說好要還,離婚后還能要回嗎?沒有寫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
如果婚前夫妻之間存在借款關系,并且有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作為證據(jù),那么離婚后妻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丈夫歸還借款。
雖然沒有書面借條,但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jù)來證明這筆借款的存在和雙方之間的約定,可以作為法律訴訟的依據(jù)。
不過,如果這筆借款已經過去很長時間,妻子一直沒有采取行動要求丈夫歸還,那么在法律上可能存在時效性問題。因此,建議妻子盡快與律師聯(lián)系,尋求專業(yè)的法律建議和幫助,以便在合適的時間內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婚內借給老婆的錢,現(xiàn)在要離婚了怎么要回來?
首先,如果借款有書面的借條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那么在離婚過程中可以提供這些證明文件,要求老婆返還借款。
其次,如果借款沒有書面證明,但是有證人可以證明這筆借款的存在和借給老婆的事實,也可以在離婚過程中引用證人證明,向法院申請追回借款。
最后,如果無法提供書面證明和證人證明,只能通過調解或者訴訟等方式爭取追回借款。建議咨詢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婚內老公向老婆借錢離婚能要回嗎?
能要回。夫妻之間的借款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鑒于雙方的特殊關系,需要區(qū)分以下情況?;閮冉杩?,如果雙方進行了夫妻財產協(xié)議約定,則對起訴人的舉證責任要求較低,一般只需證明雙方存在借款合意且實際支付借款即可。如果雙方未進行夫妻財產協(xié)議約定的婚內借款,起訴人不但要提供證據(jù)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款合意,還應當證明實際交付的款項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且該款項最終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丈夫借錢后離婚了妻子要還嗎
法律主觀:
結婚后你們雙方無論誰向他人借錢,在法律上都視為你們夫妻雙方借的錢,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一人還一半,例外:借錢的人自己把錢花光了,且沒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債權人償還了債務的,可以向其追償所償還的債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